由市长聘任,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14.04.2016  09:53

    日前,《杭州市市政府参事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起草拟定,并通过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成为我市政府参事工作的一个规范性文件。

    参事,顾名思义,“参核其事,参与其事”。建立政府参事工作制度,是拓宽参政咨询渠道、推动新型政府智库建设,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明确了新时期政府参事的主要作用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

    哪些人才能成为市政府参事、享有“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呢?《办法》明确:市政府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杭州市情,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参政咨询能力”。

    根据《办法》,市政府参事由市长聘任,首聘任期5年。首聘年龄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65周岁。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条件且在聘任期内能较好履行职责的,可以续聘,任期3至5年。参事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因工作需要或者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的市政府参事人选,经市政府批准,首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过去,政府参事大多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设立,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民主决策的需要,目前省会城市也多数建立了政府参事。”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去年批准的《杭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我市建立政府参事工作制度,市政府研究室增挂市政府参事室牌子,增加主管市政府参事工作的职责。待《办法》批准后,将着手开展市政府首批参事的选聘等工作。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徐墉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