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势而上 打造浙江职教“升级版”——专访省政协科教委主任鲁善增

14.07.2015  11:12

日前,省政协组织委员对我省的职业教育开展了一番摸底调查,并出具了调研报告(附后)。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又提出了什么样的建议呢?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省政协科教委主任鲁善增,请他就具体情况和调研结果进行解读。

 

问:这次调研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的?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贯十分重视职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于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同样高度重视职业教育,6月初,我省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了更好助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省政协确定“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为今年两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由副主席蔡秀军领导,科技教育委员会联合民盟省委会、民进省委会和教育界别,成立1+2课题调研组,从年初到5月,进行了广泛的调研。6月初,经省政协主席会议讨论审定后,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问: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情况如何?

答: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总体是好的,培养了人才,惠及了百姓,促进了发展,应该给予点赞。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教环境逐步优化;紧贴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师资队伍得到加强,社会吸引力日益增强;经费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大幅改善。

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职教社会地位还不够高,吸引力不够强;二是区域校际发展还不平衡,服务发展能力偏弱;三是校企合作制度还不完善;四是师资队伍建设不相适应,教育质量有待提升。

所以,我们认为浙江的职业教育应该“乘势而上,再谋新篇”。即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乘上下左右重视之势,坚定不移往上走,再谋划谱写发展新篇章,使之始终处于全国领先的第一方阵,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问:结合省长李强在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浙江职业教育该往何处去?

答:加快打造“职业教育升级版”是根本。省长李强提出,一是要坚持育人为本不动摇,二是要坚持服务实体不动摇,三是要坚持促进就业不动摇,四是要坚持强化实践不动摇,五是要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我认为,“五个不动摇”明确了浙江职业教育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职教发展的突破口应选择在破解“五个难题”上:一是加快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外部联通的职业教育体系,着力解决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联互通不够的难题;二是加快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着力解决人才培育和市场需求有所脱节的难题;三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课程内容与一线需求对接不够的难题;四是要加快推进专业设置与招生制度的改革,着力解决高职专业与行业产业的匹配度不够的难题;五是要加快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学校自主权不够的难题。

 

问:现阶段,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最有可行性的措施是什么?

答:推进职业教育、产业和用人政策等相对接。一是要大力提升现有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二是要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经济社会需求自主办学;三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四是要着力提高职教师资队伍水平;五是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研究出台职教经费政策,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一是抓紧制订我省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2017年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达到本科院校水平;二是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三是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投入力度。

加强职业教育内涵特色建设。一是突出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二是促进院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三是深化教学改革。

构建“立交桥”,拓宽人才成长渠道。一是建立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构建开放立交、内外衔接的人才成长立交桥,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发展,真正建立起终身学习的制度;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向应用型转型。

积极支持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一是要整合出台我省促进职教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工作条例,通过立法、税收、行政引导等手段,构建起有效的产学合作平台,让企业感到参与必须、参与不难、参与有益;二是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倡导“深化产教融合是企业重要社会责任”的理念,提高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三是深化职教集团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校企合作方式。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奖补机制。各级政府应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探索多种形式校企合作,积极运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推进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开展联合办学。

 

问:对广大职业院校来说,转型升级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办学之路。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社会经济发展,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思路,走职业学校自己的特色之路;关注社会企业的职业需求,调整创新学校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胆变革,使学校持续保持竞争活力。深化职教改革,应按照职教规律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切实把工作重点和资源集中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上来。改革创新学校办学模式,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以市场发展为导向,联系实际,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随着转型升级的深入,企业需要的不再是一些简单的操作工,而是有知识、有技能的技术工人,要求能熟练操作先进机器设备。因此,职业院校要针对企业需求,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以贴近企业的用工标准和需求。

以学生就业为本位,提升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要把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做到一专多能,增强他们社会适应能力;要提供多样的选修课程,使学生能及时跟上时代的变化与要求。

 

调研附后:

 


 

乘势而上   再谋新篇

为“两富”“两美”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

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调研总报告

省政协重点课题调研组


 

教育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教育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千家万户福祉。“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调研,是省委交给省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今年省政协的重点履职工作。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蔡秀军副主席牵头领导并参与调研。科技教育委员会联合民盟省委会、民进省委会和教育界别,组建1+2课题调研组,历时3个多月,分赴各市开展实地调研,考察了22所职业院校、15个实训基地和实习企业,并通过召开部门通报会、委员约谈会、专家研讨会、师生恳谈会、企业座谈会,参加“浙江之声”《委员对对碰》栏目,广泛收集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经验做法等多种形式,充分汲取意见、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一个总报告和两个分报告。现将总报告阐述如下:

一、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职教员工辛勤工作,推动我省职教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教环境逐步优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始终把发展职教事业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院校和基层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就职教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又先后对贯彻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决定于2015年召开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省级部门早前就建立联动协商机制,各方通力合作,共促职教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职教发展的领导,各市和大部分县(市、区)都制定了职教“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办好一所职校、带动一片就业、搞活一方产业。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推进,我省职教布局结构日趋合理,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全省有职业院校424所,其中高职高专49所(含筹建3所),中职学校304所,技工学校71所,在校生达103.29万人。

(二)紧贴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专业布局调整优化。结合产业发展,调整职教方向。全省中职学校面向一、二、三产业的专业学生占比分别调整为2.37%、23.93%和73.70%,高职为3.5%、46.3%和50.2%。引导优质资源集聚,高职院校专业增加到19大类314个专业,形成了综合性与行业性院校相结合的院校布局。二是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启动中职课程改革,构建了“公共课程+核心课程+教学项目”的专业课程模式。2014年,我省又推进以“选择性”教育理念为指导的新一轮中职教育课程改革;高职院校制定《课堂教学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招生、教学、创新创业等主要环节的校企联动机制。三是人才成长“立交桥”初步建立。扩大本科、高职招生比例,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高职院校招考办法,强化技能考核,优秀学生免试入学。中职升入高一级院校比例从2010年的14%提高到2014年的2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从2009年的1477人增加到2014年的5684人。四是校企合作得到拓展。通过组建职教集团、搭建校企共同体等形式,中职学校与近万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达12013家。到2013年底,全省中职学校完成非学历培训832万人次;2014年全省高职院校获得技术发明专利1526项,实现横向技术服务项目产值8955万元。

(三)师资队伍得到加强,社会吸引力日益增强

一是师资水平有新提升。开展联合培养职教专业师资试点,增加职教师资本科班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探索拓展高职优秀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定向培养职业教师渠道,积极引进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业优秀技术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目前,“双师型”教师已占70%,技师或相当水平的教师达到50%以上。二是学生就业率有新增加。近年来,由于基础条件改善、师资水平提升,社会急需的优秀职业技术人才快速成长,我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仅次于省重点高校,专业对口率达80%。三是社会吸引力有新增强。据省教育评估院统计,有56%的高职毕业生3年内晋升了职位,普通本科生则是52%;2013届高职毕业生对母校满意率为85%,2014届上升到88%;一半以上用人单位认为中职毕业生胜任岗位,总体满意率达96%。报考职业院校的考生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经费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大幅改善

一是财政投入大幅增加。据统计,2011—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职业教育经费353.18亿元(高职106.73亿元,中职246.45亿元),年均增长16.04%,其中2013年投入140.6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近6倍;2013年起,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初步建立了生均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学生资助力度加大。2007年以来,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安排91亿元用于440万人次的中职学生资助,其中51亿元用于免除220万人次学生学费。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分档奖补”,分别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部分资助了学生。三是职教建设工程稳步实施。2010年以来,省财政投入5亿多元,扶持建设职业示范学校、产学研联合体和省级实训基地;“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2.35亿元专项经费(不含奖学助学金)用于“中职教育现代化七项工程”;社会投入也相应增加,初步形成了财政为主、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体制,有效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二、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培养了人才、惠及了百姓、促进了发展,应予点赞。但与时代发展所趋、浙江经济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职教社会地位还不够高,吸引力不够强

一是政策导向上有弊端。在公务员考录、干部选拔使用和职务职级晋升晋级等方面,对职教生的制约比较多。同时还缺乏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及与技能水平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职普教“不等值”,客观上对职教生就业竞争和发展空间造成不公平。二是思想观念上有障碍。受“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进了大学才成才”等陈旧观念影响,社会上鄙视职教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子女读普高进大学才感“荣耀”;独生子女也普遍有怕吃苦思想,感到上职校无前途、没出息,认为当“白领”待遇稳当,当“蓝领”低人一等。三是体制机制上有缺陷。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健全,政策文件也有待于整合提升,具体工作条例还需修改完善。同时存在管理体制、劳动收入和类型发展与层次提升等方面的问题;个别地方没有真正将职教纳入主流教育体系,定位仍处于次要和弱势位置;职业院校发展的自主性与独立办学、专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

(二)区域校际发展还不平衡,服务发展能力偏弱

一是山区和边远地区中职办学条件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实施中职免费教育后,加大了地方财政负担;经费投入差异较大,区域、院校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公共财政对民办职业院校总体投入较少,办学条件较差。二是院校专业设置与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适切度还不够高。多文科、少工科,专业重复设置、多而不强,品牌特色不明显;中高职衔接、普教与职教融合度还不够紧密,人才培养跟不上需求。据有关部门分析,我省目前技能人才缺口三分之一,高技能人才缺口达一半。三是部分地区中职教育专业结构和学校布局调整尚未到位。技术积累普遍不足,对当地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力度不够大;部分乡镇成校和社区学校培训项目设置不尽合理,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技能和学历培训需求。

(三)校企合作制度还不完善,企业深度参与不够

一是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缺少全省性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政策不够完善,未能很好建立起普遍管用的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二是校企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相对缺乏。大多数企业对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教材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长效运行方面的深层次合作不够,传统的院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政策,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开展合作。三是企业利益保障机制还不完善。政策层面对企业、产业、行业参与职教的激励措施不够多,对企业办学补贴、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实惠不多,带来企业主动参与职教的意识不强,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

(四)师资队伍建设还不相适应,教育质量有待提升

与新的发展要求相比,我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仍难以适应各方需求。一是数量不足。职业院校教师整体数量不足,教师缺编较为普遍,授课任务比较繁重;省教育厅要求中高职院校生师比为12︰1和20︰1,实际为16︰1和26︰1。二是结构不合理。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仍不够完善,在数量、规模、专业分布、学历层次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此同时,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双师型”教师比重偏低,教学工作缺少骨干教师和管理人才,缺乏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物;教师进修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制度不够完善。职业院校在教师聘任和人事制度方面自主权不大,在教师编制核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考核、薪酬发放等方面缺乏相关政策规范;激励机制不够,受现行的绩效工资体系影响,职业院校教师对开展社会化服务培训热情不高。

三、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

当前,我省正处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努力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奋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的关键时期。时代呼唤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社会急盼技术技能人才更多涌现。职教事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按照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的明确要求,科学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适应新形势、明确新目标、推进新发展。要力争到2020年,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浙江特色、全国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职业教育优先发展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职教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职教中长期目标,落实举措、真抓实干;要把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作为当地人才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要进一步形成职教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标准体系,紧密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现代职教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在培育优势特色专业,加快培养主导产业、社会服务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方面,出实招,亮新招,求实效。

2.政策先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认真研究浙江可以突破的瓶颈制约,推进教育、产业和用人政策的配套衔接,在招工招干、提拔使用和晋升晋级、收入待遇等方面给予职教生更多的实惠。要按岗位需求设置条件,普教职教毕业生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各类用人偏见和歧视性规定。与此同时,要广泛宣传职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引导社会、企业等用人单位及广大家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育观、职业观、人才观,重视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职业精神和“匠人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职教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3.夯实基础,加强统筹协调联动。一是提升省级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规格,请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完善经常协调制度,统筹全省职教发展规划与政策、推进职教重大项目落地、协调跨部门关系并整合各方资源。二是科学界定教育、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的职教职能,理顺体制机制,明确主管部门责任清单,抓紧建立权责统一、办学多元、上下连贯的管理格局。创造必要条件,积极发挥省中华职教社的作用。三是认真调研,适时取消中职学校的繁多名称,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颁发国家认可的中等职业教育文凭。

4.突出重点,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研究出台统一、明确、细化的职教经费政策文件,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一是抓紧制订我省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三年内全面落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高1.5倍以上”的规定,2017年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达到本科院校水平,并研究探索民办高职财政补助制度。二是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增加对职教基础能力、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的持续投入,重点支持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和名品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三是地方财政预算独立设置职业教育经费,尤其是专业建设经费和校企合作经费;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投入力度,建议参照公办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生均经费补贴。四是建立民心工程——“职教扶贫计划”,对家庭困难的职教学生,制定相关政策给予帮扶。同时,从政策上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投入职教发展。

(二)适应转型升级需求,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1.提升质量,加强内涵特色建设。一是突出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选优配强校长。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各环节,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二是促进院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集中力量加强专门化、创等级中职学校建设,做专做强;支持高职院校不断强化特色,培育优势,做特做优。紧紧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深入推进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提高专业与产业及社会发展的匹配度,着力扶持打造一批中职品牌专业、高职和应用本科院校特色优势专业。三是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中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推行学分制、弹性学习制度,扩大学生多样性学习选择权;推进高职院校和应用本科院校教学创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式;加强中高职课程衔接研究和探索,提高教育教学成效;突出“中职重技能、高职重技术”,“中职重职业、高职重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四是完善评价体系。体现“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职教管理理念,重视第三方评价,强化职教评价体系建设。

2.注重实效,拓宽人才成长渠道。一是完善内部衔接、上下贯通的“直通车”渠道。拓展“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技术人才成长通道,扩大中职升高职、以及专升本比例,完善入学知识和能力标准,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在重视知识的同时,体现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价值;完善“3+2”、五年一贯制培养,积极探索职业技术人才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一体化培养途径;试点“3+4”中职本科衔接,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和职业院校优秀学生推荐升学制度。二是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以我省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三位一体”等多种方式,增加学生接受高层次职教的机会;对少数办学出色的高职院校,试行联合本科院校开展四年制职业教育试点;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加快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研究生1︰1培养,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三是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改革。有关部门要明确院校和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向应用型转型,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大力支持新建本科院校增设专业硕士学位,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3.加强指导,促进职普教育贯通。一是完善职教和普教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等机制,促进学生在两种教育体系之间的合理流动。二是建立健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行弹性学制、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技能与学分转换机制,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的“双证互通”。四是以提高职教信息化水平为抓手,建设标准化城乡成校和社区学校,加强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大力推进职工、农民工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三)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积极支持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一是要整合出台我省促进职教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工作条例,引导产学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立法手段,按数量和质量分等级减免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税收,用于校企合作经费支出;通过立法、税收、行政引导等手段,构建起有效的产学合作平台,让企业感到参与必须、参与不难、参与有益,能够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二是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大力倡导“深化产教融合是企业重要社会责任”的理念,明确企业在职教办学中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表扬激励先进,促使企业主动担责任、尽义务,提高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形成校企合作良好氛围。三是深化职教集团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借鉴德国的“双元制”教育方式,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培训模式,世界劳工组织倡导的就业培训模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小企业创业技能课程”等有效经验,提高职业教育综合成效。

2.努力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加大试点工作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围绕职责共担、合作共赢的工作目标,按照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学生就业的要求,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协力推进培养管理;院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策划课程和教材开发,共同协调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共同组织考核评价,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无缝对接。

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奖补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探索多种形式校企合作,积极运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推进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开展联合办学;对举办职业院校、建有师生实习实训基地或承担其它职教任务的企业,各地政府应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运用大数据建立省职教专业发展公共信息平台,认真收集、研究和发布有关信息,引导职业院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就业等办学行为。

(四)建立健全制度,着力提升职教师资队伍素质

1.改进师资培养方式。根据职教特点,制订体现浙江特色的专业教师资格标准;实施职教免费师范生项目,拓展生源渠道和招生路径;推进职教师范生本硕连读制度,提升师资培养层次;执行职教教师培养单独招生计划,畅通职教教师定向培养渠道;建立工科院校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机制,拓宽师资培养途径;开展“优秀职教师范生国际交流”项目,开拓教师视野,学习先进理念,提高教学水平。

2. 加强师资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扩大院校的用人自主权。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和主要管理人员。二是完善符合职教特色的师生配备标准。把中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至80%和85%,生师比降到12︰1和18︰1,以保证每年有一部分教师能脱产挂职或学习。三是建立教师进修、实践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赴境内外高水平院校进修深造;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由企业安排高水平的工程师(技师)对教师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提高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

3. 完善优化人事制度。一是要打破企事业单位编制的某些壁垒,设置合理的师资引进条件,在保留原有人事工资关系上作出相应的规定,使院校能够建立起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二是建立职教师资资源库,实现兼职教师在省内不同院校间共享,加强校企、校际、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在建立严格兼职教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明确职业院校办学经费中兼职教师合理报酬的开支渠道。三是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吸引并留住优秀师资。建立“双师型”教师企业身份工资与职业技术等级相挂钩的薪酬制度,以岗定薪,提高待遇。加快推进中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改革。

4. 调整绩效工资办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职教教师从事社会培训报酬办法,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在完成全日制教学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和现有教学设施,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进行奖励。总之,要使教师有干头、有奔头,从而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加强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还要有新的智慧、新的谋划、新的举措。“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只有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完善政策,才能乘势而上、再谋新篇,为“两富”“两美”浙江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对策建议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第一调研组


 

师资技术技能水平决定职业教育质量。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根据省政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调研安排,民盟省委会作为第一课题组,围绕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等课题,先后赴嘉兴、绍兴、衢州、丽水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职教多年实践,《决定》明确提出了改革的突破口

——职教教师人事管理必须尊重职教特点。面对这一要求,“双师型”教师培养需要突破以下主要困难:

(一)职业院校的编制管理问题。目前,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仍按80年代制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和《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执行编制管理。同时,职业院校专业更新较快,在需要引进专业课教师时,常会遇到院校编制不够的障碍。

(二)高技能人才加盟职教师资问题。《职业教育法》没有规定合格教师的标准和资质,使得职教师资准入门槛较低。纸笔测验的考核方式又阻拦了学历不高,却是职业院校急需的有企业经历的技能人才。

(三)专业课师资的补充渠道问题。据近年来调查,我省新增中职专业教师35%来源于普通师范院校,30%来源于综合性大学,而来自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只占28%,导致多数专业教师缺少企业经历,对生产和服务一线了解较少,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偏弱;而有一技之长的技术技能人才,又缺乏相应的人才引进办法;与普通教师相当的薪酬待遇,也对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缺乏吸引力。

(四)职称评审等教师评价管理问题。职业院校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还较多地沿用中学与普通高校的做法,缺少职教特点,对技能型师资不太有利,影响他们的加盟与稳定。因此,在技能型师资的引进与管理方面,亟待制度突破与政策创新。

(五)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问题。由于大多数师资来源于校园,缺乏技术历练,与“双师型”教师要求不相吻合;现有的培训模式,教师只能分段式地利用寒暑假到企业实践,存在走过场现象,培训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地方还存在“唯证至上”的做法。

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制定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

目前,国家教师准入政策不是专门为中高职院校量身定制,而是按普通教育的教师聘用条件制定的规范化模板。这些条件过于笼统,没有突出职教师资特殊性,从而导致进来的不一定有用、需要的却无法引进的现象。为此,国家应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能型师资的准入标准,不仅可以提高职教专业教学需求,而且还能减少不切实际的学历要求。

(二)完善技能型教师招聘方案与兼职教师聘用制度

吸引优秀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可以采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师供给制;事业编制的技能型师资要拓宽招聘渠道,采用特招、特聘等方式吸引有一定技术技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在企业工作年限达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可适当降低招聘门槛,适当提高待遇的方式吸引企业技术能手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打消兼职教师后顾之忧。

(三)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吸引留住优秀技能型师资

一是研究制定职教师资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针对职教特点,要尽快出台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构建符合实际需要、有利于职教发展和职教师资队伍成长的职称评审制度。如,我省现有职称评审办法是2008年制定的(浙教职成〔2008〕241号文件),安徽省已于2010年出台类似新细则。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职教职称系列。要改变职业中学、中专和技工学校评审部门不同、职称系列不同的现状,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体现“双师型”职教教师特点的教师任职条件,统一组织评审。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应区别于普通高校教师,突出职教特色。三是逐步建立独立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体系。要减少教师学术科研水平的要求,增加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标准。

(四)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

一是要明确规定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成为“双师型”教师;二是根据职教对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实际需要,制定“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三是将“双师型”教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进行培养,促进“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提升能力和素养;四是将“双师型”认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每年相对固定时间,按照一定程序组织认证工作,对公信力比较高的非教师系列资格证书,可以直接认证;五是建立“双师型”教师复验制度,教师每隔1—2年须参加一次2个月以上的业务能力培训,培训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认证,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质量。

(五)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双师型”教师优先政策

一是明确被认证为“双师型”的教师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级晋升中优先;二是允许专业教师所教课程与所学专业不同。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在其他条件都符合评审条件时,在职称评审制度上予以保障,免除文化基础课教师向专业课教师转型的后顾之忧;三是在制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时,明确规定“双师型”教师高于同级非“双师型”教师半个等级;四是明确职业院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的“双师型”要求;五是明确规定“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中优先的条件;六是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

(六)健全教师企业实习实训制度

一是制定相应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在对院校的考核评价中加入“教师挂职锻炼”指标;在教师的职务评聘中,将挂职实习及其效果作为重要的评定依据。二是制定积极的激励政策。各级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建立多层激励体系,给予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院校和教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双师型”教师实行4+2培训机制。即任课老师在上岗前要脱岗到企业1年进行培养,再由院校自主培训1年。

(七)设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金和“双师型”教师津贴

一是设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发放“双师型”教师津贴。二是基金由政府、学校、社会三方共同筹集。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扩大基金的扶持力和影响力,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确保“资金池”充足。三是制定严格使用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统一管理使用,定期开展审计审查工作。


 


 

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产业之间融合体系 促进职业技术教育转型发展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第二调研组


 

开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课题调研,是今年省政协根据省委要求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民进省委会作为第二课题组,围绕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产业之间的融合体系等课题,先后赴温州、湖州、台州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职业教育与企业、产业、行业的融合体系现状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职业院校勇于改革,大胆创新,通过组建职教集团、搭建校企共同体、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共建课程体系等途径,在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产业、行业的融合体系上成绩显著,为企业培养了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工人,为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与社会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大部分职业院校与企业、产业、行业的结合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突破,形式大于实质,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目前我省缺少一部全省性的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我省推进职教与企业、产业、行业的融合更多的是依靠行政命令,而不是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有的地方走在前面,比如宁波颁布实施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为宁波市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确立了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权威,对推动职教校企合作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大部分地方只是出台了一些意见办法,无法从法律层面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产业、行业的合作。

(二)校企合作仍然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现象。一是在大部分地区,政府层面对企业、产业、行业参与职教的激励政策不够,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实施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助等政策虽然有,但操作性不够强、优惠力度少,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在职教相对发达的宁波等地,由于沿海地区“用工难”状况持续存在,企业发展又急需熟练技术工人,许多企业乐于参与校企合作,而职业院校由于政府投资建设起较为完备的实训基地,缓减了实习实训的压力。三是有些院校因多种因素,也不愿意强化某项特定工种训练而占用过多教学时间,与企业合作培养特定技工的动力不足。总之,校企合作仍然没有形成制度性的良性循环。

(三)校企双方通用的实训基地作用发挥不够。目前,职业院校附属实训基地量大面广,各院校基本上只局限于服务本院校学生,受益面不广;实训基地重复建设、资源分散布局现象比较明显;相关实训基地也尚未开展对企业一线骨干技工的技术再培养工作,未能发挥应有的更大效用。

(四)校企合作经费保障还不够。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校企双方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许多合作项目需要经费的支持,如企业建设大型生产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扩大场地、添置设备、聘请指导教师等,由于缺少合作经费,企业积极性不高。院校由于缺乏专项经费,很难聘请到高技术技工来校任兼职教师,不愿开展更多或更紧密合作,使得很多合作项目或者流于形式,或者无法实施。

(五)校企双方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不够充分。一方面,职业院校有教育系统的一套考核要求,各院校为了追求各类竞赛名次、争评名校,出现了以各个院校为单位的校企合作平台,校企平台建设重复出现,导致校企通平台却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校企之间还缺乏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尤其是信息得不到便捷有效交流和共享。虽然校企通平台的功能是贯穿院校与企业间的需求,但由于各个院校自我意识过强,并不彻底放开学生信息,导致校企通在院校与企业间沟通,还存在不少障碍。

(六)地方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地方行业协会的领导主要由一些企业的董事长兼任,而具体执行的行业协会秘书长一般又不是行业专家,难以发挥行业在职教中的指导作用。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产业融合的若干建议

建立良好的职业教育与企业、产业、行业融合机制,是国际职教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破解职业教育弊端的一剂良方,更是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要按照“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运行方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企业、产业、行业间融合,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的转型发展。为此建议:

(一)加强法律监督,由行政推动转为依法治教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建立职教与企业、产业、行业的融合体系,也要法律先行。建议整合我省促进职教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出台有关建立职教与企业、产业、行业之间融合体系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各级政府要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二)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探索校企双主体办学新模式

一是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对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在财政贴息贷款、土地优惠、捐资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探索校企双主体办学模式。进行具体的顶层设计,将其作为深化校企合作的突破口;允许政府通过土地、校舍、设备等要素,以低租金或零租金方式交由行业企业举办民办职业院校;允许公办职业院校的某些专业或系院以民办形式交由企业运作;允许公办职业院校委托企业按民办机制管理。三是明晰投资者产权属性。对“厂中校”、“校中厂”的投入及资产归属明确规定,并建立办学的退出机制。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

要出台统一、明确、细化的职教经费支持政策文件,具体规定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标准或比例,落实校企合作专项经费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并制定相应考核督查制度。行政拨款要适应职教办学特点,可尝试“按编拨款”的方式,让职业院校招收教师上有更大的灵活性,让职业院校能充分利用企业技工作为自己的教师资源。

(四)创新模式,纵深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

一是立足区域经济特点,重点选择具有区域产业优势、岗位实践特征鲜明、适合企业化环境培养、具有良好职业发展前景的专业,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业形态,采取灵活多样的实现形式,纵深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二是提高社会对现代学徒制的公共意识。可尝试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就业准入的必要条件。三是发挥现代学徒制的公共教育功能。将现代学徒制的教学资源转化为培训资源,应用到大中小企业的培训项目,也可以拓展到政府公共培训体系,切实利用好现代学徒制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四是发挥学生的积极性。通过校企联合自主招生,从招生源头上确定学生的准员工身份,强化学生的企业文化认同;保障学生学徒期间津贴、保险、劳动强度等合法权益;通过系统的学习周期,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五)改革教学培养体系,由重理论考核转为重实践提升

以适应就业需求、对接岗位需要、服务企业转型为导向,在外来务工人员增长少、岗位空缺大、薪资提升快的趋势下,大力挖掘培育当地人力资源,满足高技术、高工资岗位需求,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强化学生操作实践能力的掌握。职业院校要借鉴国外企业直接参与制定培养标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的做法,通过校企融合企业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工作情境和任务为支撑,发挥合作企业设备场地和指导教师(师傅)的优势,加大真实情境实践训练力度。政府引导鼓励开展校企互联互通信息化平台建设,划拨专项资金开展信息化教学提升工作,在企业工作现场开设教学示范课程并在课堂直播,推动企业资源直接运用于课堂教学。要鼓励各职业院校建立专项课程改革基金,专门用于奖励教师创设精品课程和相应研究,并明确该经费在绩效考核工资外追加奖励。加大对出任兼职教师的企业技术人才教学补贴力度,引导一线技术专家进课堂传授实践知识。

(六)发挥实训基地功效,由所属独享转为区域互通共享

政府要推动职业院校将现有附属实训基地向区域内其他院校和企业开放,严控实训基地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一是鼓励院校和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教学工厂或生产车间,共同参与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二是充分挖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潜力,推进区域实训资源共享,建立各具特色的专业实训基地并对其他院校开放,以培养人数作为经费划拨的参考依据。三是利用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开展对企业骨干员工的职业技能再培养,引导一线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教育、人社部门及有关行业组织,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校企融合实训项目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府专项资金或奖励的依据。

(七)强化抱团发展,由松散合作转为紧密协作

各职教集团要在已有的松散型合作体基础上,提升成为紧密型协作体。围绕经济发展急需的汽车、电子商务、物流、中高端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相关职教集团要深度整合行业骨干企业、高校对口专业、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等方面资源,以品牌职业院校、示范性职业院校为龙头,联合社会办学单位、职业教育实体通盘规划,注重分工协作、配套互补、各有侧重、整体全覆盖,为相关产业培养上下游无缝衔接的高技术人才,实现职教与经济社会联动发展。各紧密型职教集团要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开展本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如汽车类相关职业院校,可以对产业急需人才开展各有侧重的专业培养规划,在相关职业院校内部形成诸如发动机组装、底盘维修、电子设备维护等特色专业,充分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整体满足产业发展需要。要在职教集团内部深入开展教学创新,突破原有机制束缚,重新设计适合职教特点的职业院校管理机构,使其更贴近市场、贴近岗位。

(八)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

行业主管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吸收行业专家,特别是吸收职业院校的专家、技术能手进入行业协会和行业指导委员会,加强职教与企业、行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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