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对我省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4.09.2015  14:32

      9月19日至22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带领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第三督查组一行7人,对我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杭州、湖州两市落实《规划》的工作汇报,并实地检查了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动力有限公司,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三家机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工作开展情况,22日上午专门听取了我省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对全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
            督查组对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加强职业病人的保障救助等职业病“防、治、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浙江省贯彻实施《规划》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动《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市、县规划的制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指标考核,促进《规划》的实施。二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配合默契,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积极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机构队伍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四是加强源头管理,大力开展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同时,督查组也对我省下一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四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不断开创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健康中国”、谋划“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扎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突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四是要切实落实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护。
          督查组在浙督查期间,我省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领导陪同检查,杭州、湖州两市的分管领导和相应部门领导参加了各自的汇报会并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