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26.05.2017  18:58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人〔2017〕13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

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

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五水共治”,加强我省水利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基层水利单位围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根据计划安排,我厅拟联合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举办第七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1.水工闸门运行工

2.水工监测工

3.河道修防工

4.水文勘测工

二、竞赛标准和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相应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工作要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及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践应用能力等内容。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进行比赛,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各工种竞赛最后名次。具体详见竞赛大纲(附件1)。

三、参赛人员

全省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包括水利工程物业管理企业)在水工闸门运行工、水工监测工、河道修防工(包括海塘堤防运行管理人员)、水文勘测工岗位工作的职工,均可参赛,经各设区市选拔推荐后参加全省决赛;厅属有关单位在岗职工经单位推荐后参加全省决赛。

已获得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赛,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不得参赛。

四、参赛程序

1 .市级选拔

在全省决赛前,由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组织市级选拔,按四类竞赛工种分别推选出3名代表本地区最高技能水平的选手,并将竞赛选拔方案报省水利厅。

厅属有关单位可选拔推荐3名代表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相应工种技能比赛。

2 .参赛报名

各单位请将参赛选手报名资料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进行报名确认。报名资料包括:《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4张;《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1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竞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

3 .资格审查

参赛选手资格审核由竞赛组委会负责,于8月11日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向各市水利(水务)局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参赛队的决赛资格。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并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参赛证。

4 .决赛

每位参赛选手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

决赛时间:初定8月底至9月初进行,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理论考试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地点报到后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层层选拔。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层层选拔,推选出本市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提高参赛水平,各基层单位要抓紧开展相关工种技术工人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切实把学、练、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竞赛具有广泛性和行业代表性。

2.组队参赛,统一着装。请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及有关厅属单位派出代表队参赛,领队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各代表队参加决赛开幕式、闭幕式应统一着工作装。

3.积极筹备,确保安全。承办单位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省水文局具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要发挥优势,认真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加强竞赛现场管理,保证竞赛公正公平和竞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竞赛设立专门网页,及时公布竞赛组织工作、进程安排、竞赛成绩等信息,网址为: http://sec.zjtongji.edu.cn/jn/index.asp。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技能竞赛不收取参赛费、食宿费。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2.正式竞赛通知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印发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后另行印发。

3.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张君生,电话:0571-87826525。

省水文局:徐斌,电话:0571-87800009。

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宋毅,电话:0571-83861289、83864292(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高教园区耕文路(杭甬高速萧山收费站出口70米左转);邮编:311231。

 

  附件:1. 技能竞赛大纲

          2. 竞赛选手报名表

            3. 竞赛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