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再审宣判

02.12.2016  17:08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块玉米地里,一名女子被奸杀。随后21岁的河北省鹿泉县下聂庄村青年聂树斌因被认定是这起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的凶手被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因为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聂树斌的家人不断提出申诉。

  2005年该案爆出“一案两凶”,2005年1月18日,犯下多宗强奸杀人案的河北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落网,王书金主动供述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案是他所为。

  2014年12月,在被执行死刑19年后,聂树斌案迎来实质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

  2016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2016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听取申诉人张焕枝(聂树斌母亲)及其代理人李树亭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