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综合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1.05.2016  16:04

 

5月30日下午,老龄综合处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厅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尚厅长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进行集体学习,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老龄事业发展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对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了全面部署,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全面系统,是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会议强调,处室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我省老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对下阶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了安排,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谋划“十三五”时期老龄工作、做好今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中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等进行修改完善。“十三五”时期,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协调、督促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和老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成就展、专题宣传片、“送戏下乡”等系列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深入宣传我省老龄政策、老龄工作和老年人幸福生活,大力弘扬孝亲敬老文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我省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积极推进省老龄统计系统升级工作,提高统计发布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努力做到人群细分、标准细化、政策精细、服务精准。四是加强老龄理论和战略研究。积极开展我省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研究,进一步推进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及测评体系研究、省老年消费需求调查等专项课题,进一步推动各级老龄办开展年度老龄政策调研,尽快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加强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五是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深入推进“银龄行动”、“乐龄工程”、“暖巢行动”等工作,加快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积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六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在全省老龄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着重对照老龄综合处“找短板”清单,采取有力措施,拉高标杆、补齐短板,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为促进全省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