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邀请员工上法院“讨薪”

12.10.2015  13:47

  21位酒店员工去“讨薪”,但法院调查后发现,他们中的部分人其实并没有被拖欠工资,原来,这其实是酒店合伙人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目的是为了从债权人手中截留部分资产。
  10月9日,临海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了驳回裁定,并以涉嫌虚假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通过以来,临海法院首次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诉讼行为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9月8日,原临海市某酒店员工周某某、梁某某等共计21人,向临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共计约26.3万元。
  但案子立案后不久,临海法院又收到酒店的多名债权人寄来的举报信。他们向法院反映,酒店在这批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前,还拖欠着他们9人的巨额债务未履行,借贷案子目前尚在执行过程中。举报信中还提到,酒店方此前曾以伪造工资表和委托手续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让酒店员工出面,以讨工资的方式,达到控制和转移财产的非法目的。
  承办法官接到举报信后十分重视,立即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调查中,法官发现,2014年,这家酒店就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停业,之后又因为负债累累而被多次起诉,名下财产被法院查封。同时,仲裁部门也证实,2014年,的确有37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后来经查实,酒店和员工之间存在着虚假行为,2015年7月20日,仲裁部门作出撤销调解书的决定。
  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随机传唤了本次诉讼21人中的4人。这4名酒店的原职工承认,他们并没有被拖欠工资,而是由酒店的老板之一吴某指使的。吴某“邀请”他们来法院起诉,并帮他们准备好了诉讼材料,他们只需在材料上签字即可。当4人得知虚假诉讼要承担的严重后果时,立即表示自愿撤回本次诉讼。
  随后,吴某也被传唤到法院。吴某对虚假诉讼的事情供认不讳并做了检讨,但他说,自己只让那4个人提起了虚假诉讼,对于其它17人的情况并不知情。
  10月9日,临海法院裁定驳回21人的起诉,并将本系列案整体移送至公安机关先行处理。
  承办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员工起诉用人单位欠薪,如果一旦法院判决这些员工胜诉,那么用人单位的部分资产就将被合法截留,这对于用人单位的债权人利益将是一大损害。本次《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行为入罪,对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