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春节不发加班费 还把我辞退了

26.02.2015  08:49

前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快报律师团:我在一家私人饭店上班,老板前两天把我给辞退了(应该是为了春节不发加班费),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年终奖年前发一半年后发一半

年后不来就不发这样做合理吗

问: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一年多了,没有签任何合同,上班时间也不固定,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今年发年终奖了,年前发一半年后一半,过完年不来的只有一半,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章悦:杭州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年终奖属于企业自主分配劳动报酬范畴,企业有自主决定权。企业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制订年终奖分配方案。企业出于留人,对于年终奖年前和年后分两次发放的规定,不违法。但是,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每天工作时间超长,应当支付加班费。

黄新发:杭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如果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且单位没有通过补休的方式给予补偿的,则构成加班。只有在加班的情形下才有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是否享受加班工资待遇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春节期间安排工作是否构成加班可遵照以下标准判断:

1.实施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如果在2月19日至2月21日安排工作的,即构成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如果在2月18日、2月22日至2月24日安排工作的,则还要依据公司的作息时间及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则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如果在2月19日至2月21日安排工作的,即构成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如果在2月18日、2月22日至2月24日安排工作的,则需要纳入综合计算周期内进行计算后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的,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员工,如果在2月18日至2月24日安排工作的,均不构成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4.值班人员,如果公司对值班人员已经申请实施不定时工时制的,则值班人员不构成加班;如果未对值班人员申请不定时工时制的,则需要分别对应A至C的不同工时制进行加班与否的确认,并相应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关于值班人员如果是在北京或上海分公司、子公司等参与值班的,应当遵照当地政策直接支付值班补贴。

5.在对计件工资制员工计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可扣减计件工资业已包括的100%工资。

当然,这里还得多说一句,你得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加班时长的记录,否则会因为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加班工资。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