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取保候审

27.04.2016  10:57

   两月工资打水漂 警方助力帮讨回

  近日,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郑德龙将企业主汪某拖欠的13万元工资款交到41名民工手上。拿着这份迟到的工资,家住金川街道的吴某拉着郑德龙的手说:“真是太谢谢您了,这下我母亲的医药费有着落了。
  据了解,2015年8月,汪某经朋友介绍,将原本办在衢州市衢江区的来料加工厂搬迁至常山新都工业园区。搬到常山后,汪某先后雇佣常山本地的宁某、郑某等41名员工为其加工服装。由于销路不畅,服装很难卖出去,即使卖出去也很难要回货款。在搬到常山两个月后,汪某的工厂就因亏损停产了,41名员工两个月共计13万元的工资也未支付。员工多次催汪某支付,都被他以货款尚未讨回无力支付工资为由回绝了。收到员工的情况反映后,常山县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日向该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因无法联系到汪某,该局将案件移交到常山县公安局。
  接案后,常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并着手展开人员抓捕工作。2016年1月4日,常山警方通过侦查获悉汪某很有可能已逃往江苏,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去抓捕,当日在江苏南通将汪某抓获归案。因汪某归案后态度较好,且其家属也积极配合筹措资金将拖欠的13万元工资还上,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汪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