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能不能去证明 当时告老公只是一个误会?

26.08.2015  08:33

前日09:38,黄先生来电:我有个朋友跟老婆离婚了,但他们还是住在一起的,后来两人起了纠纷,老婆把他给告了,这样一来,他就有了污点。现在他们又住到一起了,他老婆能不能去证明当时告老公只是一个误会?

85100000热线王艳、高峰:黄先生的这位朋友48岁,杭州人。他29岁结婚,妻子比他大几岁,那时候他工资不高,妻子在外面认识了其他人,两人争吵不断,2005年离婚。离婚后,因为双方经济都比较困难,就一直同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他说:“离婚后,我记得有次我喝了酒,两人越吵越凶,就打起来了,她撕我衣服,我也撕她衣服,两个人都弄得蛮难看的,她一气之下就去派出所告我强奸,我被叫到派出所询问,关了24小时,没想到这个记录一直在,几年前还因为这个原因我被单位辞退了。

被单位辞退后,他找了一份安保方面的工作,一直做到现在。“老婆说她后悔了,要回到我身边,虽然心里还是有点搁牢的,但谁无过呢,做人还是宽容一点吧,只是想想当时的心情,确实是很痛苦。既然已经发生,就让它过去吧,现在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儿子也很高兴。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回复:男方被拘留24小时应属于刑事诉讼中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后来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不会留下刑事案件的记录。至于女方向公安的报警记录,应该是会一直保留在派出所和公安局的,不能被随便撤销。因为刑事报案有严肃性,不能想撤就撤,因此建议大家在刑事报案时要慎重。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85100000热线王艳、高峰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