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妻少夫为财产对簿公堂

13.03.2015  11:22
  时间:3月11日 地点:江山法院

  “夫妻关系并不意味着没有经济纠纷。”法官敲响法槌,判决徐某要归还黄女士两笔借款。黄女士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她和徐某的婚姻也岌岌可危。黄女士和徐某这对曾经的“姐弟恋人”,让人怎么都没想到会为财产问题而对簿公堂。
  原告黄女士是广东人,已年过五十,年轻时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7年前,她只身来到江山做服装生意,经过几年摸爬滚打,她不但逐渐融入了当地生活,而且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黄女士认识了80后小伙徐某。徐某虽然比黄女士小二十多岁,但谈吐幽默、做事沉稳,初次见面,黄女士就对徐某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都感觉非常有缘,发展为“地下恋情”,徐某信誓旦旦地说“愿意娶黄女士为妻”。
  黄女士在感情上受过创伤,对于徐某的求婚并没有马上答应。直到经过两年的考验后,黄女士才决定与徐某正式在一起,2012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
  这段“姐弟恋”一度在黄女士的朋友圈炸开了锅,大家都提醒她,要提防徐某是贪图钱财才跟她结婚的。为避免日后人财两空,黄女士和徐某到公证处签署了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并予以公证确认。协议里有一条:“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包括存款、家具、生活用品等)仍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可以共同使用(不包括存款)。
  徐某因为求婚心切,并未在意公证书的内容,但没想到这一纸协议却成为他们婚后矛盾的“导火索”。
  2014年初,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擅自将黄女士所保管的抵押车辆处置变现,并将所得价款共39.15万元用于投资。
  就在这时,黄女士也从朋友那里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觉得徐某娶她的动机不纯,两人原本如胶似漆的关系也因此产生裂痕。
  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黄女士更加确信徐某的结婚动机不纯。2014年11月,徐某趁黄女士不在家,将她准备还房贷的12万元现金拿走。黄女士发现后虽联系上了徐某,但他却拒绝归还这笔现金。
  黄女士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徐某迫于压力,将其中的10万元通过银行汇款还给了黄女士,然而对剩余的2万元却迟迟不予归还,并且把黄女士的电话号码拖进了“黑名单”。
  2015年1月,无奈之下黄女士以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将上述两笔钱款如数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是夫妻关系,双方婚后有“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双方处分其财产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故判决徐某归还上述两笔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