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国标发布安吉为第一起草单位

01.06.2015  16:45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文芳 县委报道组 陈毛应 通讯员 邓懿) 5月27日,《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在北京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首个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安吉县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而成,标志着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实践正式推向全国。
      安吉作为“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目前已建成“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164个,12个乡镇实现全覆盖,创建总覆盖面积达到95.7%,呈现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大格局,其生动的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成为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重要依据。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12个章节组成,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21项量化指标,就美丽乡村建设给予目标性指导。该标准还对乡风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进行规定,明确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确保在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自由发挥空间,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此次发布会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农业部、财政部、浙江省共同举办。该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5年5月29日  浙江日报 00002版:要闻 http://zjrb.zjol.com.cn/html/2015-05/29/content_2880208.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