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零售创新呼唤法律完善

21.11.2014  19:05


    要解决网购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须尽快完善网络零售的法律、法规、标准。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特别是《网络交易管理条例》,否则众多电商企业无法可依。同时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如《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



    要探索建立网络零售的良好生态环境,形成各类网上交易、各类支付、各类物配和快递等“三位一体”(Trinity)的生态链,避免出现环节脱节而产生“断链现象”。具体到一个网站而言,应维系好供应链体系、物流配送、技术支撑、支付体系、服务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链关系。



    要引导网络零售商规范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网络零售商规范发展,对好的网络零售模式应在全社会示范,形成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元”或者“多元”目标的商业模式,形成“提灯人”的楷模,用引导和示范来规范网络零售行业规范发展。



    要加强网络零售的科技与管理双轮驱动,注重文化创新的内在动力驱动,使网络零售企业竞争建立在注重质量和效益发展的正确轨道上。



    要注重网上渠道和网下渠道融合。对各类经济组织而言,应积极倡导探索多种网络渠道,企业选择不同的平台销售产品是一种企业行为,许多企业采取“多网并行”的模式在网上销售产品,同时也在实体网络渠道开拓多种渠道网络,这是企业的自主选择。社会也应积极鼓励网上渠道与网下渠道融合,形成“天地合一”的渠道体系,避免将网上渠道和网下渠道对立起来。

(长兴县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国际商报)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