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对“缺斤短两”行为作出万元行政处罚

27.07.2017  16:44

近日,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某农贸市场一水产经营户“缺斤短两”的失信行为作出罚款10000的行政处罚,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整肃了市场交易秩序,推进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

缺斤短两”行为是当前市场管理中的通病和顽疾,尤其是在鲜活水产交易中,大多因缺乏交易凭证或因现场购买后当场宰杀,导致取证困难,而消费者大多是将已宰杀后的水产拿回家称重,发现与购买时的份量大相径庭,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此时最原始、直接的证据已灭失,调解和执法工作陷入被动。

在处理该起“缺斤短两”事件中,该局执法人员主要根据电视台记者暗访拍摄的以消费者身份自购买鲜活水产开始到市场公平秤校秤的整个过程,并以此作为案件突破口,要求该经营者重新演示在电子秤上做手脚故意“缺斤短两”的全过程,并对整个演示过程进行取证,使关键证据得到固定,从而使整个案件得以顺利突破和推进。执法人员认为:该店“缺斤短两”的行为,已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涉事经营户开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将以此事件为契机,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市场管理方,对辖区市场内秤具进行全面整治,送检不规范、不合格计量器具,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严肃处理。”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此外,该局还将联合市场管理方,开展“以案说法”的宣传教育,组织经营户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向所有经营户下发自查通知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用好市场公平秤,及时堵塞可能产生“缺斤短两”的漏洞,维护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