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多举措为放心网络消费保驾护航

11.11.2016  23:02


  今年以来,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切实有效履行网监网络监管工作职责,多举措深入网络市场监管,为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平台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通过缙云报、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累计8次广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网络平台负责人及网店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同时,强化行政指导,通过平台走访、座谈等活动,帮助网络平台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内部管理、检查监控等制度得已完善,督促网络平台举办者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加强平台内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培训约谈,提升管理水平。 结合临近的“双11和双12”,针对往年同期消费投诉较为频繁的行业、产商品和网店家,该局累计3次特邀网络专家以“双11和双12”网络经营注意事项、网络监管要点等5方面进行专题讲座培训,全县共2家网络平台的5个负责人、3000余家网店经营者和312名网监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累计行政约谈网店经营者106人。通过培训学习有效地提升了网监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经营企业网络促销水平网店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服务质量。

  三是整合资源,精准服务。  近年来,缙云县强化政策引导、平台电商集聚、培训资金扶持、培训辅导和品牌打造等措施,推动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今年1~8月份实现网络销售额22.4亿元,占全市销售额的44%。各项指标均走在全市前列。近日,缙云县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分行签订《缙云县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合作协议》,通过此协议,3000余家缙云网商企业将获1.5亿元电商成长贷款。当天,首批5家电商企业及10位农村电商代表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协议,获得总额1700万元的贷款授信。根据《缙云县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合作协议》,缙云与农业银行丽水分行采取“政府风险保障金+”模式,联合创新推广“惠农电商贷”产品: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农行将对经营一年以上的缙云县农村个人电子商务经营户及相关农户单户授信5—30万元,授信期限3-5年,授信总额度高达1.5亿元。 

  四是多层联动,营造网络市场新秩序。 网络市场监管范围广,涉及业务线多,该局结合本地网络经济发展特点,主动作为,多层次联动监管。首先是网上网下联动,网络平台与生产企业以重点热销产品的冒牌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为切入点,要求电商在销售网店首页网页高频率推出消费预警提示信息和公布投诉电话12345。然后是上下联动,充分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局网监办稽查大队牵头,与产商广商品、消保、市场等科室协同合作,聚合基层所执法力量,形成网络监管全局齐抓共管的新常态抓的势态。再是强化“横向联动”部门联动,与县公安局、检查院等机关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无缝隙监管模式以及全方位多渠道的执法形式,着力构建网络市场新秩序,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管理。2016年截止10月份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1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开展网络巡查600多次,检查相关网站27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共查办各类网络违法案件26件,现结案12件(其中7件移送公安),案值402.2万元,罚没款38.33万元。案件类型涉及商标侵权、假冒药品、产品质量、违法广告、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等7种。

  五是完善维权机制,开展信用监管。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积极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畅通网络消费维权渠道,要求平台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积极打造安全消费的网络环境,促进消费纠纷的在源头解决。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对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试行开展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征集工作。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社会荣誉、司法判决、行政处罚、欠税欠费、异常经营名录和其他不良信息等方面的征集,确保信息质量和全面性。通过网络经营者的信用记录与平台相关联的形式,进一步促使平台经营者重视信用监管工作,从而夯实网络交易平台的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