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基层干部揪出135名“冒牌户

27.10.2016  20:08

  李慧笑(左二)在东渡镇兰口村低保对象樊会堂家走访调查。

   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蔡利伟) 一张不大的办公桌上,由低保户申请表、低保(低边)家庭入户调查表垒起的“纸山”,将身形瘦削的李慧笑衬得更加瘦小。

  作为缙云县东渡镇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慧笑从事低保救助工作12年,很少有人能在她那双“慧眼”下蒙混过关。2016年,东渡镇共有423户申请低保救助,经实地审核,她已将条件不符的135户“”出来。

  李慧笑“把守”的仅是低保对象资格审定的第一关。为实现精准救助,审定程序包括诸多环节,如县级审批、集中公示等。此外,县委巡察组通过基层巡察,不断织密监督网;新上岗的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实现监督常态化;县民政局的基层干部,则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而努力。

  记录、核实、答复,正如真理越辩越明,低保也越识越清。“把政府救助金发到最需要的人手上”,这是基层干部的共同目标。

   定低保,不能只看表面

  眼见为实 也要多方调查

  2016年,总户数10300多户的东渡镇,竟有400余户上交了低保救助的申请。李慧笑明白,其中“水分”不少。

  从2014年起,为避免村干部优亲厚友,导致低保户评定不公,缙云规定凡具有本县户籍的居民,只要家庭人均收入在每月506元(城镇每月674元)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认定条件,都可自行向乡(镇)递交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

  “交了申请的,都觉得自己很困难。”李慧笑说,但一面之词,显然不足为信。如何识别真正的低保对象,人力投入是前题。每次与李慧笑一同踏上“识别”之路的,除一位镇工作人员外,还有两名低保申请对象所在村的村干部。

  按要求,对申请户的入户调查需达百分之百,包括户籍状况、收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因此,这四人组面临的工作量不小,但没人敢马虎。“实地核查很重要,情况常会和申请表有些出入。”李慧笑说。

  要找出真正的低保户,问收入不就行了?事实并非如此。李慧笑告诉记者,村民外出打工收入不固定,务农更是“看天吃饭”,还有个别农户为通过资格审定,有所隐瞒。

  “硬杠杠”失了效,识别如何继续?李慧笑的破题之法是“”。看被褥、探餐桌,用细节一点点拼出真相。“有时候,看到的也未必是真相。”她记得,方川村有位吕姓聋哑人,吃穿用度十分简陋,但后续调查发现,他竟有9万余元个人存款;梨仓村88岁的村民张某尽管生活拮据,但其6个子女均具有中等生活水平,有能力赡养老人。

  问,也很重要。“有没有造新房、买小车、开店铺,没人比邻居更清楚。”李慧笑发明的这些方法,直观可感,方便识别。

  七里乡党委副书记洪早明也有独家秘笈——多去村头小店坐坐。“那里人多,能听到不同声音。”一次,他在那里听人提起申请低保的杜村村民李某,刚为儿子付了6万余元聘礼,准备再建一幢新房。核实后,便取消了李某的申请资格。

  目前,李慧笑已带队完成了本年度东渡镇所有低保申请的入户调查。下一步,将由信息化管理“出手”。2014年7月,缙云县各部门已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可准确核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登记信息。

   不公平,群众就有意见

  精准识别 回应群众关切

  身为缙云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映亮没料到,舒洪镇蟠龙村驻点巡察期间,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竟与低保认定有关。

  2016年7月底,王映亮与另5名组员一起进驻蟠龙村。与此前基层普遍反映的农村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不同,无论在村民征求意见表中,还是与党员、村民代表的个别谈话,高频出现的是两个吕姓老太的名字,问题直指“低保办理中,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初步核实发现,其中一名被反映对象丈夫去世,共有四子一女,儿子生活条件不佳,但女儿收入稳定,生活处于中上水平;另一名则育有3个女儿,长女身有残疾,与丈夫在广东打工,次女在工厂上班,小女则从事炒茶,均非低收入人群。

  “初核结果说明,这两名老太虽无劳动收入,但其子女具备赡养能力,不符合低保申请的条件。”王映亮说。8月底,巡察组将此问题交办给舒洪镇纪委,要求蟠龙村在两个月后反馈。

  “我省对低保户不做数额限制,为不得罪村民,各村上报申请户数远高于实际低保数。”走访中,多名乡镇干部向记者反映,如今,绝大多数村干部对低保申请的态度是“极力支持”。入户调查时,一般都是帮着低保申请对象说话。

  除了不愿“做恶人”,村干部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往往也不到位。根据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女儿不被视作赡养人,因此大批无子或儿子生活贫困的老人提交了低保申请。

  针对这一现象,缙云县正在定期、不定期对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转变其工作思路。

  洪早明告诉记者,较之去年,缙云将农村低保人数占比上调了一个点。“这意味着各村可享受低保的人数大大增加。”他表示,参保人数的增多,导致低保对象资格审定工作难度加大,“‘临界线’左右的申请人很多,精准‘识别’不仅需要把关,也需要监督。”

  “监督探头,长久高效运行

  低保审核 严惩把关不严

  基层巡察在蟠龙村发现的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资格认定的审核把关不严。

  缙云此轮基层巡察,共在18个乡镇的20个村进行试点。王映亮表示,蟠龙村反映的低保问题,每个村或多或少都会有。

  计在长远,尚需制度完善。而有关这方面的思考,缙云早在两年前就已开始。

  县纪委案管室的卷宗里,记录着一起立案于2013年9月的徇私舞弊问题。审理认定,时任新建镇溪东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在办理双港桥自然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过程中,未经溪东村集体研究和公示,擅自以双港桥自然村村民名义,分别为新建镇东山洋村陈某、新碧街道梅溪村杨某等亲戚填写《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核准表》,并在村级审核意见栏签上“同意申报”。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两人顺利参保。

  最终,县纪委建议给予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给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

  这起有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叩问着政府制定政策的完善度。3年来,低保救助领域的制度在不断完善,目前缙云已统一执行低保申请申报制度、审核制度、县级审批流程等9项制度,并在2016年8月底,启动对现有低保对象的年度检审和规范新增低保对象的资格审定。

  去年底,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进驻县民政局。在派驻纪检组拟定的具体权力事项监督清单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赫然在列。

  一年后,李慧笑即将退休。随着相关制度日渐完善,配套监督不断加强,“慧眼”将继续照亮低保对象资格审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