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厅质检

29.11.2016  03:04

近日,缙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质检。缙云县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8.31万亩。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文件和浙江省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技术调整完善方案要求,缙云县以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初步成果为基础,按照最新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今年6月份通过质检的缙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同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优化布局,做到“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重点将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兼顾“十三五”期间缙云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用地情况。将耕地保护好的同时,保障好缙云县经济建设发展用地需要。

下一步,缙云县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此次调整完善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补充调查并落实保护片块图斑、设立保护标识、建立数据库、编制保护图册、签订保护责任状等后续工作,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