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新建镇喜获“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05.01.2018  11:52

  近日,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发文授予萧山等6个县(市、区)“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余姚市牟山镇等59个镇(乡、街道)“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缙云县新建镇荣获“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新建镇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约27万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81.86%,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8.94平方米;目前有省级森林村庄2,市级绿色示范村5个,县级绿色示范村2个;新建镇大力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新寺段公路、外新段公路、张石段公路、东夏线公路,新建溪西岸段、溪南溪钦村段,建设生态廊道34248米,建设面积695.16亩,新增绿地面积416.37亩;全面达到浙江省森林城镇创建标准。

  浙江省森林城镇是指城镇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强调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注重森林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发挥,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要求,并经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批准授牌的城镇。通过森林城镇的建设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美丽、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目前缙云县共成功创建森林城镇3个(五云街道、舒洪镇、新建镇),壶镇镇森林城镇创建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计划在2018年成功创建森林城镇。(缙云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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