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四强化”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01.04.2016  10:49

  清明节将至,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缙云县提早部署,采取责任落实在前、宣传发动在前、隐患排查在前、应急准备在前, 以“四个强化”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森林消防责任落实。3月23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六防”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了今年特别是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各司其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工作上扎实具体、从责任上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县政府与乡镇(街道)、乡镇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每村、每户、每个山场,并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各级森林消防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在扫墓祭祖高峰期,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实行24小时全员上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和“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共出动宣传车340余辆,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彩旗1万面,张贴宣传标语1.7万余条,横幅38条,发放宣传资料6.4万余份。与电影公司联合开展“严防森林火灾 确保生态安全 构建幸福缙云”森林消防宣传送电影下乡活动,安排电影100场;与县教育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五个一”、“让孩子带一句话给家长”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扑火知识、安全避险知识。县文明办向全社会发出文明祭祖倡议书,倡导广大群众践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活动,采取鲜花祭祖、植树绿化等环保生态的方式,切实减少带火上山。

  三是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巡查管控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3月2日,县政府及时发布了清明节禁火令,规定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森林消防禁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的部署,组织乡村干部、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村护林组织和老人协会、志愿者等,开展全方位的巡查管护,全面管控野外违章用火。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乡镇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志愿者等3.2万余人次,劝阻和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210余起,收缴拦截了一大批打火机、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排查各类森林火灾隐患60余起。

  四是强化扑救应急准备工作。按照《缙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各项扑救应急准备工作。从春防开始,县森防指办针对各乡镇的备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全县各支县级森林消防中队和各乡镇业余森林消防中队进行了迎战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有针对性地培训演练。组织扑火队员观看《火场紧急避险纪录片》;组织舒洪、七里、壶镇等配有消防水泵的森林消防中队开展了以水灭火专项培训演练,添置风力灭火机30台;组织全县242名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开展集中培训,并为他们配发了迷彩服、喊话器、电筒、充电宝等装备。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县的扑火队伍集中待命,靠前布防,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把火情消灭在初发状态,确保有火不成灾。(缙云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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