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四项教育”为社区矫正增添正能量

22.10.2014  18:04

  今年以来,缙云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机制,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防范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有454名,解矫 206名,重新犯罪1名,重新犯罪率0.15%,处在历年最低水平。
   一是开设“国学与人生”专题教育。 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邀请丽水市委党校国学讲师、博士赵伟,以《国学与人生》为主题,从人性角度深入浅出的进行分析,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认识自我、守住自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通过授课,使他社区服刑人员心灵上受到震撼,激励他们痛改前非,做一个有道德的守法公民。目前,已举办讲座6场次,接受教育社区服刑人员430人,取得较好教育效果。
   二是开设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忏悔教育。 针对大部分缓刑和监外执行对象没有经历监狱教育改造的实际,专门从社区服刑人员中,挑选了12位能演讲、表现好的对象,组建“现身说法”演讲团,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教育。通过“现身说法”演讲团成员谈在监狱高墙内的服刑感受、被假释后创业成功的经验,让他们了解牢狱之苦,理解自由的可贵,争取好好改造,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自信,融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三是开设清算“四笔帐” 亲情教育。 在每次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分管业务局长都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算出“经济帐、政治帐、亲情帐、自由帐”。算好政治帐,自毁前程获牢狱,遵守监规获假释;算好经济帐,倾家荡产债务欠,社区矫正把债还;算好亲情帐,众叛亲离难相聚,珍惜矫正家人聚;算好自由帐,身陷囹圄没自由,矫正期间有要求。通过清算“四笔账”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端正矫正态度,服从司法所监管教育,珍惜矫正机会。
   四是开设“宣誓承诺”警示教育。 每次集中教育结束时,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在宣誓员带领下,举起右手宣誓承诺:“在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期间,做到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本人自愿服从从司法所、社区监督小组的监管教育,绝不私自外出;积极配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专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保证不重新违法犯罪,不发生脱管、漏管、下落不明现象。”通过庄严的宣誓,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教育改造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