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与恢复科技惠民示范工程”显实效

06.01.2015  10:09

      源头生态综合治理与恢复,支持科技促进水利建设惠及民生的结果。
    2013年,沂源县确定实施的“沂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与恢复科技惠民示范工程”相继通过国家、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立项,为沂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工作迎来重要契机,县委县政府紧抓机遇,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以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水环境为宗旨,通过集中连片开展沂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与恢复工程,经一年多的项目实施,初步探索了一条面向经济、社会、民生,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集防洪、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中小河流治理模式,全面促进科技带动水利惠及民生,助力县域环境改善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一、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沂源县为加强科技惠民计划的实施,专门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变原来的单一部门“单兵作战”为多部门“统一战线”,确定由县政府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县水务局、住建局(园林局)、环保局、水处理中心等具体承担单位,在县科技局、财政局的统筹下制定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方案,确定了技术成果引进与转化实施措施,确保科技惠民示范工程责任落实到位。该项目共整治河道10.6km,项目区面积为55.35km2,直接惠及包括城区和源头11个行政村的13.85万人,并为下游两岸人民的生活、生产提供良好的水质条件。
        二、“三点”抽查制度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到位
      工程伊始,针对项目施工线长,科技成果转化点多的特点,沂源县成立了科技惠民示范工程专家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参与工程的实施及科技成果的转化等工作。确立了以生态修复点、技术集成点、污染治理点为中心的“三点”抽查制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应用到的水体净化涵养技术、岸坡生态治理技术等河道生态治理技术和污水处理系统优化升级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等水污染治理技术等的示范应用进行严格督查和抽查,抽查结果直接列入对镇(办)和部门的考核范围,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限期整改,确保“人与自然和谐,河流回归自然”的治理理念和“以水生态保持和恢复建设”为主线的思路不走样,为工程的高质量地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坚决淘汰关闭了一批污染重、能耗高的落后产能和“土小”企业,完成了县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和升级改造工程,实施了雨污分流、点源治理再提高等环保工程,建成1处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率达到99.8%,运行达标率始终保持100%。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保障了沂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沂源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人才引进机制确保技术成果转化
    沂源县委、县政府将“科技培训工程”列入全县重点工作之一,加大广大人民群众科技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科技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并加强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实施,在主要以农业发展为主派驻科技特派员的基础上,增派了6名水利、环保等方面的科技特派员(高级职称),加强水利、环保知识与技术指导。在科技培训中,们重点抓好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实行技术人员分工包片责任制,及时帮助项目实施中或群众遇到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聘请专家教授、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群众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群众基础和技术保障。先后聘请了山东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水利设计院、山东建筑大学等8名专家作为科技顾问,大力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使项目实施实现科学化、多样化,增强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极大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示范应用。截止目前,全县开展培训班200余期次,培训人数近3万余人次,其中,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有关知识专题培训班21期次,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
    四、推进项目产学研合作与宣传,确保科技惠民最大化
    沂源县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合力,完善以政府为引导、生产建设单位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支撑、中介机构为纽带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加强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工程的带动示范作用,并对项目实施在全县以县政府名义进行了公示,积极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公示,征求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108条,并做到及时答复或沟通、纠正,加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真正促进科技惠及民生;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向全县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同时,争取与送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赶“科技大集”、科技培训等活动相结合,开向广大人民群众与项目技术人员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水利、环境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科技素养,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围绕项目实施举办了送科技下乡2次、举办以“科技促进惠及民生”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1次、组织赶“科技大集”6次,项目区人民群众项目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目前,沂源县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城市地表水功能区达到省规定的目标要求,沂河源头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标准三类水标准,沂河韩旺出境断面水质连续10年稳定达标,COD和氨氮分别为17.3mg/L、0.177mg/L,环境承载力得到极大提升。沂源县在已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文明县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荣誉的基础上,又相继获得“2013亚洲都市景观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省级科技惠民计划在沂源县的实施,可谓是锦上添花,正在推进沂源县用碧水蓝天来回报全社会,相信素有“齐鲁生态高地”之称的沂源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独特而又迷人的魅力。

(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