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2015年度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15.10.2015  15:53
  

各区住建(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楼宇经济的工作精神,落实杭州市楼宇(总部)经济发展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质量和整体水平,促进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决定开展杭州市2015年度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杭州市发展楼宇经济工作“管理一批”楼宇名单中所列的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楼宇业主单位自主管理的项目除外(详见市发改委确定的参评名单)。
  二、工作组织
  本次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多方参与、综合评定的原则。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制订星级评定方案,明确评定范围、组织形式、评定标准等,各区住建局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各区住建(房管)局按《杭州市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参评楼宇进行考评, 得分 95分以上(含)评为甲级(五星楼宇物业管理项目),90分(含)—95分评为乙级(四星楼宇物业管理项目),80分(含)—90分评为丙级(三星楼宇物业管理项目)。在参评的项目中,上两个年度曾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且目前物业管理工作中无重大纠纷矛盾的项目可直接评定为五星楼宇物业管理项目。
  三、工作安排
  1.组织考评(10月30日前完成)。
  各区住建(房管)局应根据《杭州市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评、记分、评级,考评时应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产权单位的意见,并认真填写《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表》。
  2.上报考评结果(11月30日前完成)。
  各区住建(房管)局对辖区内各楼宇项目的《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表》、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评分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保房管局物业监管处。
  3.公告征询意见(12月15日前完成)。
  市住保房管局将考评初步结果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在杭州市住保房管网上进行公告,接受广大市民的反映和监督。
  4.公布评定结果(12月底前完成)。
  根据征求意见及公告情况,市住保房管局发文公布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最终结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住建(房管)局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楼宇经济发展“管理一批”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人员负责此项检查考核与评定工作,确保此次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新机制的顺利推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评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和配合,认真做好参评工作,把评定过程作为自我总结、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过程,努力推进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形象。
  2.结合检查,科学考评。各区住建(房管)局要结合今年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检查、考核工作和“国家示范” “省级示范”“市级优秀”等物业管理项目评选活动的开展,有效整合资源,集中人员力量,层层发动各参评楼宇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项目所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好本次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按要求上报评定初步结果。在考评中要逐条对照《杭州市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科学打分,合理评定。
  3.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区住建(房管)局要通过不同渠道加强对本次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活动的宣传,要对楼宇物业管理项目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注重星级评定工作的实际效果,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和管理质量。要通过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楼宇经济“管理一批”推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项目的统计和日常检查制度,促进楼宇经济的总体发展。

  附件:1. 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表
     2. 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汇总表
     3. 杭州市综合性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