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剿劣成果 杭州重罚工地偷排

21.07.2017  12:54

  日前,西湖区城管部门对一起排放污水案进行立案查处,涉事工地因违法排污被处以37.5万元的高额罚款。

  当前,浙江各地剿劣工作持续推进,一些地区已经进入验收阶段。但在杭州市西湖区,三个市政污水井一夜之间被堵得严严实实,使剿劣进展遇到一定程度影响。罪魁祸首是附近一家建筑工地违规偷排泥浆水。

  在巡查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发现蒋村街道某处市政管网内,一夜之间出现大量浑浊的泥浆水,严重影响了市政管网正常使用。执法队员顺着管道一路向上排查,终于发现附近某处工地外有大量泥浆水,正源源不断地流入市政污水井。确定源头后,城管部门对工地进一步调查,执法队员进入泥泞的工地现场仔细检查取证,同时积极与排水公司及污水处理厂对接,收集更多证据。经过多次细心勘查,执法队员终于查清污水来源。原来,该工地基坑内的泥浆水被抽取到工地蓄水池后,蓄水池内的泥浆水满溢,通过工地围墙的缺口流进市政管网。执法队员随即进行现场取证,并发现施工方尚未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属于无证排污。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涉事工地属于无证排污且产生了严重后果,西湖区城管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决定对该案从重处理,对涉案企业处以37.5万元人民币罚款(该类案件一般处以17.5万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按要求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