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调度会召开

05.11.2016  04:05

  11月3日上午,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在京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调度会。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进展及成效,并对下一步督察工作推进做出部署。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列入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项督查的重点任务之一。按照部党组和国家土地总督察的部署要求,各督察局于10月下旬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将这项工作列入四季度重点督察任务。

  据了解,自任务下达以来,各督察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与督察区域省级人民政府对接沟通,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根据督察工作部署,各督察局迅速派出督察组开展实地督导、座谈调研和政策宣讲,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为止,共派出48个督察组,对100个地(市)和434个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察。据统计,自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全国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地级市和县分别增加了25个和122个。

  调度会上,总督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离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发新停旧”目标依然任务艰巨,不能有丝毫松懈。会议要求,在下一步的督察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较慢、问题较突出的地区,要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时通报情况,提出督察意见;要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对尚未实现“发新停旧”和登记资料移交不到位的地区加强实地跟踪督导,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地区要一督到底;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督察情况信息报送,确保按期完成督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