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召开经营高危体育项目场所负责人法制培训会议

26.05.2015  12:17
5月20日,温州市体育局召开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负责人法制培训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会议精神,回顾了2014年度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并对2015年的工作任务作出了部署。市体育局副局长邢永汉、市体育局、市卫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救生协会、游泳协会及游泳场所负责人共27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目前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以游泳项目唱主角,近年来,我市游泳场所增长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游泳场所超过20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0多家,游泳场所的安全备受关注。最新修改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明确了未经游泳场所经营者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游泳场所从事游泳培训活动。另外游泳场所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今年卫生部门也可根据办法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严重的将吊销《卫生许可证》,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
  为抓好游泳场所保障服务,接下来我市还将举办多期救生员、游泳教员培训班,培训救生员、游泳教员和水质管理员,同时联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以加强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保障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安全运行。
  会上,市体育局副局长邢永汉就下一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表示,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是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的需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各级体育部门要紧紧抓住各级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全力破解发展难题,确保将我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治化轨道。
  会上,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处长温从达回顾了2014年度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并对2015年的工作任务作出了部署,市卫计委和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高危体育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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