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首个“国家湿地公园”出炉

11.01.2016  18:18

  日前,国家林业局发文同意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正式成为“绍兴市首个由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湿地公园”。这为诸暨市生态建设再添一张“金名片”,也为诸暨旅游发展上新台阶注入新的活力。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处诸暨市的北部,北连杭州萧山,东接绍兴,是钱塘江流域保存相对完好的湿地之一,是经济发达地区难得的农耕式河网湖泊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约1386公顷,内有78个岛屿,形态各异,河网交错,自然曲折,呈现“湖中有田、田中有湖、人湖共居”景象,水陆相通,风光旖旎,素有“诸暨白塔湖,浙中小洞庭”之美称。

  自2009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来,诸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围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遵循关于湿地保护的国际公约,根据与湿地有关的国家法律和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组织实施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生态宣教,全面加强白塔湖湿地公园的保护与恢复。不仅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提高了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而且充分发挥了湿地公园的生态宣教作用,使白塔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了快速恢复,呈现出了自然质朴、原始独特的湿地风貌,成为集自然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绍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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