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经绍兴市人大审议通过

03.09.2016  15:01

 

【本站9月2日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轮论证修改,8月30—31日,《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经绍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绍兴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该市水利局自今年年初起着手开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条例先后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评估及市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6月28日—29日,绍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一审。根据一审意见,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农经工委、市法制办、市水利局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封闭式的讨论修改。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向省人大法工委请示汇报立法情况,组织召开省级专家、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基层以及镇街村居等不同层级意见征询会,并赴有关区、县(市)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多轮论证修改,目前该法规草案已基本成熟,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