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森林系列创建工作成绩斐然

27.12.2017  20:49

  近日,从浙江省林业厅传来捷报,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诸暨市五泄镇、诸暨市赵家镇,嵊州市浦口街道、嵊州市崇仁镇,新昌县梅渚镇等6个镇街被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授予“省级森林城镇”称号,至此,2017年度绍兴市各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市级森林城镇、省市级森林村庄工作成绩斐然,交出喜人答卷。

  2017年,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生态建设,大力组织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全域推进更高水平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并把森林系列创建工作作为国土绿化“十大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市委“八大战役”之整治市容市貌和小城镇环境综合阵地战内容。诸暨市、嵊州市获得国家林业局同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批复,占全省获得创建批复县级城市数量的六分之一、全市应创建数量的三分之二,两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新昌县的创建申请已经省林业厅同意转报国家林业局,总体规划(送审稿)已报国家林业局预审。今年,全市共新增6个省级森林城镇、18个省级森林村庄、7个市级森林城镇、52个市级森林村庄。目前,全市6个区、县(市)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市累计建成省级森林城镇45个、市级森林城镇75个、省级森林村庄152个、市级森林村庄412个。

  近年来,绍兴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更高水平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契机,精心谋划,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在2015年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6年完成投资21亿元,实施国土绿化72个项目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治水、治气和“五星达标、3A争创”等中心工作,突出“成片、成线、成景”的要求,以平原绿化为重点,组织实施门户美化彩化、道路美化彩化、河湖美化彩化、镇村美化彩化、森林林相改造等国土绿化十大工程38个项目,完成投资19.2亿元,着力提升城乡绿化,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富民、森林惠民,全市城乡生态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