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成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

09.06.2020  15:0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绍兴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成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成立后,将统筹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协调解决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绍兴市将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市天然林资源状况,组织编制市、县二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根据修复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程,科学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

  据悉,绍兴市现有天然林总面积468.40万亩,天然林蓄积1902.57万立方米,丰富的天然林资源为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