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出台水资源保护条例

10.10.2016  14:04

 

【本站10月10日讯】日前,《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绍兴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地方性法规之一,是该市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水是绍兴的灵魂。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和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目标,都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台《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固化绍兴治水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立法引领和保障水资源规划、利用、补偿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源头保护等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的职责,促进社会和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建立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促进绍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水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