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院:竞价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

18.07.2016  19:05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涉及10多亿元巨额破产资金,这些钱在哪家银行“落脚”既让人放心,又能实现利益最大化?7月15日,绍兴中院首次通过竞价方式,现场选择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的银行。这也是绍兴中院规范破产审判流程监管、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又一次尝试。

  前不久,绍兴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了“雄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十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和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成为该破产系列案件的联合管理人。

  根据计算,这批“雄峰”系破产案件所涉十三家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粗略统计在11个亿左右,第一笔破产资金就将近8000万元。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要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破产企业资金统一存放、管理并处置。

  那么,“雄峰”的这笔巨额资金在破产清算分配方案制订和确定前,存储在哪家银行?怎样才能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绍兴中院的要求,管理人决定在法院的监督下,采用竞价方式找“婆家”,选择一家银行来存放这笔巨额资金。

  7月15日下午,包括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制银行,及浙商银行、绍兴银行、杭州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密封好的书面竞价表递交给破产管理人,确认参与竞价。

  根据之前管理人发出的询邀函说明,此次竞价主要看各家银行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上浮水平,出价最高的银行就可以成为管理人账户的开立银行。而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则按管理人要求,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于资金以什么方式存放、如何组合存款形式、存放资金的金额及期限等,将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程序进展情况而定。

  密封信封由管理人当场一一拆封并公示,15家银行中除了两家报了基准利率上浮40%的价格外,其余13家银行均给出了基准利率上浮50%的最高价,现场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了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为最终赢家,成为“雄峰”系破产案巨额破产资金管理人账户开户行。

  除了公开竞价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存管资金之外,随后“雄峰”系破产管理人还在绍兴中院的监督下通过询价的方式择优选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从事“雄峰”系破产案的相关评估工作。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为破产企业资金选定管理人账户开户行,一方面尽可能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体现人民法院践行廉洁司法,努力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公开公正。”绍兴中院副院长周剑敏说,这是一次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的有益尝试,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