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男子“监守自盗”私销布匹 一审获刑5年

01.12.2015  09:21

  中新浙江网11月30日电(见习记者 李苑露 通讯员 胡剑飞)浙江绍兴某公司车间主任陈某,因对公司领导“有意见”,便利用职务之便,偷拿公司墙布对外销售赚取私利。随后,该公司仓库保管员发现布匹缺失,并通过监控发现陈某作案过程。于是,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1万元人民币。

  今年31岁的陈某,家住绍兴柯桥。7年前,陈某进入绍兴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作。经过努力,从最底层做起的陈某,成为了该公司某车间主任。然而,成为公司骨干后,陈某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回报越来越不符。“心理不平衡”的陈某对于公司高层领导颇有怨言,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

  2013年11月,公司业务员林某向老板周某介绍客户姜某。然而让周某奇怪的是,姜某在该公司,几次后就“不做了”。当周某询问陈某此事时,陈某告知周某,姜某不来的原因是因为公司的花型不够新。

  然而,其实姜某一直在公司下单拿布,只不过都进了陈某自己的“腰包”。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陈某利用自己亲戚的银行卡账户,对姜某谎称是公司财务账户,让其将支付布匹的钱都打入该卡,陈某因此获利9万余元。

  同时,2014年8月至11月间,陈某在公司正常下班后,多次以加班名义让搬运工郑某、曹某将自己准备私售的胚布搬运至一楼,随后通过自己的私家车运走。

  “按照正常的出货,先由保管员抄布匹的数据,随后由专人清点数据核对准确,开具相关单据放行。”郑某说,虽然陈某没走正规流程的行为让人怀疑,但因为陈某是车间主任,郑某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于是也没多说什么。

  陈某私自运走的布匹随后卖给了客户张某、梁某,以及专门收购零散布匹的买家。

  在短短一年时间内,陈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利总共达31万余元。

  2014年11月,仓库保管员向公司汇报了仓库隔夜丢失布匹的情况,并且监控画面拍到了陈某让搬运工将布匹搬运至一楼的某次过程。有了确凿证据,公司方面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陈某随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1万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