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相关条例修订东部地区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行

08.06.2016  07:56

     

6月7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东部地区研讨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部法制司、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浙江、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山东、福建、广东、海南及深圳、宁波、青岛、厦门的民政厅局、民间(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参加。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黄茹分别主持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东部地区研讨会。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配套政策创制和修订工作,民政部就《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在全国范围公开征求意见。今天的两个座谈会,到会的同志各抒己见,根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做到了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据悉,民政部还将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召开两个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以加快推进这两个《条例》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