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局多线上线下一体化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26.10.2016  19:38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电商企业集中的现状,结合工作职能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区目前有重点网络经营单位7家(6家网上市场加一家旅游网站),领有ICP增值服务许可证的自营网站企业15家,其它领有红盾标识的企业共482家。海曙电商园区内有注册企业800多家,初步形成了规模效益。园区内的出口跨境园正在创建市级诚信电商园区。

  一是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利用省局平台资源,对张挂红盾标识的企业进行梳理,明确各市场监管所辖区的网上市场、重点涉网企业、一般涉网企业的情况,按月开展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实地检查,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按照网上网下职能对等、业务归口统一管理原则,各职能科室履行对口业务工作管理职能,形成网上网下一致,各司其责、协同监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并按照科室职能划分,把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确定以三类涉网企业作为我区重点电商企业主体:一是第三方交易平台举办单位;二是各类领取网上市场登记证的网上市场举办单位;三是领有浙江省通讯管理局ICP增值服务许可证且在网络上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结合小微企业服务工作,在“守重”公示工作中向电商企业倾斜,助推电商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加大对网络上销售假冒高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查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办理网络侵权案件4件,罚没款7.8万元。严格执行新《广告法》规定,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重点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疗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信息进行整治,共监测网站570个、网络广告3558条,检查企业179家。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类金融网络广告案件7件,罚没金额10.8万元。截至目前,我局共立案涉网案件37起,结案32起。

  四是畅通网络消费维权渠道。截至目前,共受理、调处200多起网络消费的投诉举报件,其中申诉件约180件,其中涉及天猫商城的达102件。为提高网络消费维权能力,我局在辖区大型网络零售企业设有企业维权服务站,由企业专业的调解人员先行调处;各市场管理所负责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消费投诉调处,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