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眉不成变高低眉 消费者获赔18000元

01.07.2015  17:51

近日,平湖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接到市民金女士的消费投诉,称她在钟埭街道某理发店进行了纹眉,结果导致眉毛一边高一边低。之后,金女士找店家要求赔偿其毁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30000元,在多次与店家交涉协商未果后,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处。

接到投诉后,经开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并组织双方调解。经查证,该理发店所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务:理发,今年5月,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向金女士提供纹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300元。据此,执法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指出,纹眉服务属于医疗美容服务范畴,在不具备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该服务,且结果导致消费者双眉高低不对称,已形成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双方当事人应结合纹眉后实际情况,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让事情得以合理解决。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理发店一次性补偿金女士各类费用合计18000元。同时,对经营者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通报给卫生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美容消费具有一定风险,在进行美容消费前务必要查验提供美容服务的机构是否具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以及机构有没有能力开展所需的美容项目等情况,要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美容服务消费。(平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