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制定实施“民主恳谈会”制度

18.11.2016  16:3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见,更好地推动纪念馆各项事业的发展与管理,近日,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酝酿出台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民主恳谈会制度》。

恳谈会制度以坚持支部领导、民主集中、依法办事、注重实效、以人为本等为基本原则,对恳谈会的内容、形式、召开时间、议题提出与确定、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度规定:民主恳谈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组织召开。恳谈议题主要围绕纪念馆发展与管理及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包括:涉及本馆发展与管理的重要思路、重要决策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本馆公共事务;本馆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完善等。基本程序为:一是通报议题,首先由主持人报告议题及提出的缘由经过,支委会讨论后形成的初步方案或意见;二是开展恳谈,参会人员有序发言,就初步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主张,进行平等对话和协商;三是形成表决方案,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民主恳谈会的议决结果及落实情况,会后一周内需在公告公示栏上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会上的未当场落实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落实到相关科室或个人,并将落实结果在一周内反馈给有关对象。恳谈会落实结果由馆支委会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使恳谈结果务必取得成效,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该次民主恳谈会制度是在纪念馆“美丽馆区”馆区规划与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办法、职工食堂的运行管理等方面多次开展民主恳谈、协商问计于民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反复修改而形成的,预计对加强纪念馆的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