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发布“红包”警示 微信红包抢“多”了也算变相收礼

02.03.2015  09:41

作为一种新的拜年问候和娱乐方式,微信红包在今年春节期间着实火了一把。然而,看起来新鲜有趣的微信红包,送出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银,如此一来,会不会有人打着“红包”的幌子,背后却藏着不法行贿行为呢?

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发布“微信红包与党政纪法条规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抢红包”固然有趣,但也要把握尺度,防止穿着“红包外套”的礼金礼卡。

早在2014年9月,中纪委就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

市纪委表示,根据党政纪的相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的,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如果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将视事实的性质和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对于“微信红包”,市纪委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握尺度,防止变味。避免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上下级之间以微信红包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收受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防止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注重廉洁自律;避免上班时间,沉迷微信,耽误工作,触犯工作纪律。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梦月        编辑: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