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破 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常凤再供出新命案
7月8日上午,涉嫌多起强奸杀人案(包括2名幼女、1名幼儿和1名少女)的公安部B级逃犯姚常凤落网,他在拖拽并试图强奸一名女童时被湖南沅陵县的11名村民围堵抓获。
2011年,他在绍兴市新昌县将一对小姐弟残忍遇害,这是系列杀人强奸案的首起案件,潜逃的6年里,他先后在湖南龙山、重庆梁平等多地犯案。9日,三地警方同时赶往湖南沅陵。
7月10日,这起系列案由新昌警方主侦。
7月11日下午,案件有了新的突破:姚常凤交代自己还曾在湖北老家附近奸杀了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至此,姚常凤身上已经背负了4条人命,新昌警方将在近日带他去湖北指认现场。
7月12日上午9时,浙江新昌、湖南龙山、重庆梁平三地警方委托湖南省沅陵警方,将20万元悬赏金交付给11名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当天下午,警方已经带姚常凤在龙山指认完现场。
案起:
6年前在新昌杀害一对小姐弟
之后又在湖南龙山、重庆作案
这是一个令人伤心和悲愤的案件。但谁也不知道,背后潜藏着一个变态的连环杀手。
2011年12月1日下午,在绍兴市新昌县大市聚镇坑西村的一个出租房内,一对六七岁的贵州小姐弟惨死家中,满身是血。与此同时,隔壁出租房带着同母异父弟弟一起打工的湖北小伙姚常凤却不知所踪。
案发后,绍兴、新昌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租住在隔壁的“邻家哥哥”姚常凤。随即,新昌警方向全社会发布通缉令,征集线索。
姚常凤,男,湖北人,20岁,身高1.65米左右,圆脸,短发。这是新昌警方最初公布的信息。
2013年2月18日,姚常凤恶性不改,逃窜到湖南省龙山县内,持水果刀强行将落单的15岁少女姚某拖到草丛准备强奸,遭到强烈反抗后,他丧心病狂用水果刀将其杀害,将尸体埋在一个坟墓后潜逃。
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姚常凤又在重庆市梁平县石马山公园等处,针对多名落单女性采取暴力手段实施强奸,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期间,在重庆市酉阳县植物园内同样以暴力方式对多名落单女性实施强奸。
通过生物痕迹比对,三地的作案嫌疑人都指向姚常凤。
7月9日,浙江新昌、湖南龙山、重庆梁平的刑侦民警赶赴湖南沅陵,三省四地警方针对姚常凤系列杀人强奸案进行商讨。
落网:
再次作案时
被11名村民联手制服
7月8日上午7点多,姚常凤出现在湖南省沅陵县的一条公路边,趁11岁的女孩李某不注意,将她拖拽到公路旁草丛。因为当天正值赶集日,路过此处的多位村民和小女孩的奶奶跟踪追寻,经过40多分钟的围堵,终于将逃入河中的姚常凤制服,并在他脖子间扣上一条皮带。
2011年浙江新昌的案件是系列杀人强奸案的首起案件,经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协商,目前由新昌警方主办。
6年前,姚常凤在新昌为什么要杀害这对小姐弟?
“当时小男孩在喊,怕他们会告密。”落网后,姚常凤交代,自己先掐晕7岁的小女孩准备强奸,却被小女孩6岁的弟弟发现,因为担心事情暴露,他用菜刀和凳子残忍地杀死这对小姐弟。
最新进展:
该案交由新昌警方主办
他又交代一起强奸幼女命案
为方便办案,姚常凤移交后,将由新昌警方带着他先后到湖南龙山、重庆梁平和酉阳指认现场并固定证据,之后再带回新昌侦办。专案组民警透露,由于指认现场的路程较长,预计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将姚常凤带回新昌。
7月11日下午,案件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姚常凤交代,2012年,他在湖北老家的橘树林里奸杀了一名10岁左右的小女孩,之后他将小女孩掐死,最后埋尸河边。
至此,姚身上已经背负了4条人命。目前,案件基本得到证实,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确认之中。
起底:
逃亡后基本在老家附近活动
不坐车不住店住山洞搭帐篷
姚常凤是一个怎样的人?追逃他6年的新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飞十分清楚:姚常凤的生父因为强奸入狱,不久后死去。老家在湖北恩施宣恩县沙道沟镇,家里有一个小2岁的同母异父弟弟,还有母亲和继父。
2011年在新昌作案后,新昌警方常到其老家布控警力,每到春节等重大假日,还会加派警力蹲守调查。
从浙江新昌逃亡后选择的落脚点,姚常凤基本都是离老家不远的地方。他最新交代的奸杀幼女案就在恩施老家附近;湖南龙山虽与湖北宣恩分属两省,但两地只隔着一座山,只有几十分钟的山路车程。后来因为当地风声太紧,姚常凤才在去年逃往重庆。
潜逃的6年里,姚常凤行踪飘忽不定,他一直是怎么生活的?
姚常凤交代,自己一不坐车,二不住店。为了躲避警方侦查,他一直生活在僻远地带,交通工具主要依靠自行车,翻山越岭潜藏郊区或者山坳,住过山洞、桥洞、无人的空房子,在偏僻地段搭帐篷居住,平时靠着拾荒、盗窃维生。7月8日姚常凤被沅陵县11名村民制服时,村民们还在他待过的灌木丛里发现了自行车、帐篷和包,包里面有小刀、剪刀、扳手、便携充气筒等。对于姚常凤这样的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嫌犯,法律一般会怎样判刑?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陈松涛说,由于姚常凤属于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凶手,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社会后果极其严重,一般会宣判其死刑。
为什么他会执着于向幼女或者少女施暴,而不是针对成年妇女?那些被性侵过的幼女未来将面对着什么?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所有性侵儿童(幼女)的罪犯都有严重的人格缺陷:1.过分且不切实的性幻想,大都表面忠厚老实,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往,但性的欲望和冲动一点不比正常人差。由于他们不敢与正常的成年女性提出性要求,所以总是选择年幼的女童,认为幼女对性没有预防和抵御能力。2.对幼女实施性侵害比较容易得手,不会引起剧烈的反抗或严重后果(对罪犯来说)。3.在实施性侵过程中他们的内心会相对比较平稳,不像对成年人实施性侵,压力很大,常常忐忑不安,心有余悸。
作为《马加爵的犯罪心理报告》的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教授曾说,一定比例性癖好异常的人的确就存在于人群中,或者犯罪分子本来就没有胆量,才会对没有反抗之力的孩子动手。
关注施暴者应该承受的刑罚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刑罚并不能抚平受害者的伤痕,遭遇过性侵犯的幼女,会造成某些心理疾病或性心理障碍,甚至导致人格障碍,她们更需要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和关注。
本报记者 汪子芳 本报通讯员 孙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