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体约谈广告经营单位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26.08.2016  21:15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广告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净化广告环境,8月19日下午,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40家广告经营单位开展集中行政约谈。

  今年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在取消的152项审批事项中,包括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等广告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广告行政审批取消后,对广告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懂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约谈会上,该局广告监管人员首先围绕新《广告法》进行解读,特别明确了新增相关法律条款、代言人的广告法律义务和责任规定、广告发布时必须同时标明提示语的广告等内容,并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罚则进行了重点讲解,帮助广告经营单位走出法律盲区。

  在普法的基础上,会议要求各广告经营单位充分认识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告自律,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广告法》规定把好审查关,坚决拒绝以发布、播出虚假违法广告谋求经济效益的短视行为,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会上,各广告经营单位还签订了《路桥区广告经营单位拒绝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提高广告发布质量,并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强化公益广告发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