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知己”举报了他

21.11.2014  12:11
时间:11月18日 地点:平阳法院

  法院认定林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鉴于林某犯罪情节较轻,判处拘役3个月,处罚金1000元。
  林某万万没想到,他本来想讨红颜知己的欢心,以“零利润”的价格把毒品卖给她,不料却被对方举报了。
  林某是平阳县鳌江镇人,已婚。2013年12月,他在QQ上结识了姑娘小慧,两人相谈甚欢。林某对姑娘心生好感。
  今年2月,林某因为工作不顺心,情绪低落无处发泄,想用吸毒来缓解压力。他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小包冰毒。
  毒品虽然拿到手,但他还不大敢吸,一直放着。他把小慧当成红颜知己,就把事情告诉了小慧,“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原价转卖给你”。
  小慧给林某发来回音,说她过几天就要离开平阳了,想要约出来见个面,还问林某是否可以便宜点把毒品卖给她。
  林某一听,满口答应,当即表示愿以200元的购入价卖给小慧,让她挑个时间,约在宾馆见面。
  5月的一天,林某依约来到平阳麻步镇某宾馆,正准备将冰毒卖给小慧时,当场被民警抓获。
  林某一开始还有点懵,后来才知道,原来小慧看过禁毒宣传片,知道毒品是害人的东西,所以一早就向警方举报了。
  林某在法庭受审时大呼后悔,“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家里的母亲、妻子还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