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开展一级救护培训师评审考核工作

08.06.2015  19:29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授课水平,省红十字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启动救护培训师分级管理制度。在今年3月—5月期间,先后分四批开展了一级救护培训师评审考评工作,共有64名师资参加。

    根据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师资管理办法”),全省救护培训师将实行三级管理,各级救护培训师承担不同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职责。一级救护培训师,是最高等级救护培训师,具有培(复)训二、三级救护培训师资资格。

    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要成为全省师资队伍建设核心的一级救护培训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医学背景和授课水平,还要通过严格的评审考评。根据《师资管理办法》,参评学员有三大基础要求:一是熟练掌握应急救护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护培训经验丰富,从事救护培训工作2年以上,2年内授课不少于80学时;二是持有效的红十字救护培训师证书,参加过省级以上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培训师骨干班培训或在总会、省会组织的师资教学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三是能承担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的各类救护培训授课、辅导,其中兼职师资应自愿成为红十字志愿者。(王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