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干道路及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11.07.2015  03:4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干道路及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教函〔2015〕131号)收悉。我委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干道路及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保证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在建组团和单体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道路及配套管网同步建设,并满足学校将紫金港校区东西区连成一个有机整体和完善校园内外交通通行功能的需要,新建紫金港校区主干道路及校门建设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干道路及校门建设工程。

  三、项目法人

  浙江大学。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中部,主干道路由南向北横贯整个校区,是紫金港校区东西区的分界线。校门位于主干道路的最南端。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项目由三座桥、一条主干道和校门组成。三座桥分别与余杭塘路相连;主干道路全长1568米,宽24米;校门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的正门,总建筑面积66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浙江大学自筹解决。

  江大学0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抄送:杭州市规划局、环保局,浙江大学。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