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细算念好“集约经”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善谋创业的永康人,不但继承了先辈敢打敢拼的冲劲和闯劲,亦传承了其节约集约的优良品质。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抉择,永康将节约集约用地定为自身发展的硬性标准,审时度势,紧扣国家政策方针和产业发展导向,以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为目标,积极转变用地观念和用地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严格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中国五金之都,永康集聚了1万多家生产五金工具、装备制造的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已迈入全省千亿元行列。近年来,受土地资源、环境因素等影响,如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二次出发”的新路子,做好集约用地文章,无疑是对保护土地最有力的行动和回应。
强化规划的管理能力和引导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有效对接城乡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预留空间,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工程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建设用地。更注重用地空间规划和定位,适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双控”指标,工业项目容积率要求达到1.0以上(进入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项目容积率必须达到1.3以上);根据区域的发展规划和区位资源优势,科学设立规划标准和产业定位,如发展总部经济的主要载体———总部中心,以及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浙商回归园的建设充分考虑永康自身资源及区位、特色产业等优势,引导和鼓励集聚发展。
加强政策配套,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近几年,我们在土地利用管理实践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涵盖批前预审、批中审核到批后监管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对节约集约用地进行导向:一方面,以激励政策的引导来破除粗放用地的模式,如《关于鼓励企业改造低效厂房提高土地集约水平的实施意见》,对新建厂房4层及以上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200元/平方米的奖励,以及对节约集约用地创新进行重奖等;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审批监管来提高节约集约率,如亩产税收挂钩土地供应;工业用地零增地新建和改建项目,一般要求建造3层以上厂房等。与此同时,还建立了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施意见》规定,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来“管住人”,从而达到“管住地”的长效管理目标,不断加大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外部推动力。
积极改革创新,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永康建立工业用地供应项目库,实行项目联审和好中选优,对意向工业项目必须经过以市长为组长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的四审:一审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二审是否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亩、容积率在1.0以上、绿地率在20%以内);三审是否有利产业升级;四审能耗和环保评定是否达标。进一步完善亩产税收评价机制,通过收取亩产税收保证金、实行亩产税收考核和工业用地“清零行动”等双向挤压促使节约集约用地(亩产税收保证金:经济开发区和城西新区20万元/亩,其他镇、街道15万元/亩;企业亩产税收贡献达到上年度平均水平以上的,在土地使用税上奖励6元/平方米,并对工业企业亩产税收较低或为零的用地进行清理)。
永康还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依托永康雄厚的五金产业集群基础,跳出工业发展工业,建区与造城并重,走资源有效配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创新发展之路。目前,总部中心一期、二期、三期已入驻企业、服务机构598家,5年累计纳税15亿元,平台作用逐步显现。积极鼓励农村开展“立改套”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苦干意见》,明确以套房安置的村,经村集体同意办理征地、农转用报批后,可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农户可以标定地价的5%补缴土地出让金,补办出让后的房产可进行合法转让,或抵押贷款;对全村人均规划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村,可按人口限额面积不超过1:6折算安置。这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励了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永康积极推进“四破”整治、“三改一拆”等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2014年,继出台《关于鼓励企业改造低效厂房提高土地集约水平的实施意见》后,再次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释放新的“改革红利”,让永康1.3万多家中小企业吃了“定心丸”, 也使土地“红利蛋糕”更好地服务于永康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释放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