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18.07.2018  22:55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水安办〔2018〕6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8〕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实省领导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一岗双责”。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厅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要求,针对台汛期、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对坍塌、滑坡、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重点防范。对水库、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要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对水利风景区要保证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加强安全提醒、应急救援等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单位内部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和队伍,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水利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常识,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附件:附件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抄送: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