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与丽水市政府签订《瓯江航道整治工程丽水段建设协议》

30.09.2016  01:04
  9月28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与丽水市政府签订《瓯江航道整治工程丽水段建设协议》,就瓯江航道开发双方职责分工、建设模式和建设工期等内容进行明确。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陈利幸、丽水市政府副市长陈景飞,及丽水市府办、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国土、港航、青田县政府、莲都区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瓯江航道整治工程是省政府《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中的“南畅通”项目,已上升为丽水市的重要战略性项目之一,并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方面大事实事。工程分为上游段(丽水绕城西路白岩大桥~外雄电站坝下段)、下游段(船寮镇黄言村~温溪镇驮滩上游)分段实施。上、下游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护岸、桥梁防撞设施,新建锚地、锚泊服务区、船闸远方调度站,改建开潭、五里亭、外雄三座已建船闸(上游段),新建三溪口船闸和青田水利枢纽船闸(下游段)等。
  瓯江是浙江省第二大江,浙西南最重要的水道,历史上航运繁忙,对丽水的发展起到过重大的作用。重振瓯江航运,对于完善浙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江海联运集疏运体系,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瓯江航运开发工作,瓯江航道建设不仅列入了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并且在项目资金补助政策上给予了倾斜,按照工程直接费的90%予以补助,约占总投资的70%。根据该项目协议,下游段项目航道部分工程计划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确保2020年底建成;上游段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确保2020年底与下游段同步建成。项目性质为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6亿元,由丽水市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和建设资金的定额补助,同时协助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行业管理和技术问题。
  陈景飞副市长在项目签订仪式上表示,发展瓯江航运,构筑瓯江出海通道,是进一步完善全市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山海协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将会继续狠抓落实,始终保持脚踏实地、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坚定不移地推动瓯江出海通道建设,争取早日实现瓯江航运复兴。陈利幸副厅长强调“要紧盯2020年建成的工作目标,抓好工程建设。理顺船闸运行管理体制,实现项目建成后船闸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调度”。同时,他还希望丽水要加快推进腊口港区500吨级以上公共泊位的项目建设,务必要保障港口项目与航道项目同步建成,发挥瓯江航道的综合效益。(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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