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27.01.2015  20:39

浙科发外〔2015〕12号

 

各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在自愿申报、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与研究,确定“硅产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0家基地(详见附件)为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依托单位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使国合基地真正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平台。我厅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奖励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4〕10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入选基地的绩效考评与动态管理。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21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

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1

硅产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电机及控制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园艺产品品质调控技术研创与应用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大学

4

海洋土木工程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大学

5

疾病预防控制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可再生能源及农村电气化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7

流体机械及工程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理工大学

8

人机物联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9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工商大学

10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