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赴波黑参加“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的通知

18.07.2018  22:44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根据“16+1”合作机制,中国科学技术部与波黑政府将于2018年11月在波黑首都萨拉热窝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会议期间将举办“16+1”合作论坛、专题研讨、项目推介会、一对一洽谈、成果展示等对接活动,科技部领导将出席相关活动。受科技部委托,我厅作为本活动牵头承办单位,拟组织省内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管理部门代表赴波黑参会。波黑活动结束后,代表团拟赴克罗地亚开展技术对接交流。本次活动由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部、波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上旬,境外停留8天

地点:波黑、克罗地亚

三、活动内容

大会将在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合作框架下,共同探讨开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与合作,洽谈具体合作方案和项目。大会期间,将举办开幕式、“16+1”合作论坛、专题研讨、访谈会、项目推介会、一对一洽谈、成果展示、实地参观等活动,具体日程参照《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日程表(草案)》(附件1)。

大会期间,活动举办方将为“16+1”国参会单位在会场内提供展览展示空间,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报名参与,以图文的形式展示最新科技创新成果。

大会同期,波黑方还将举办“第三届2018萨拉热窝无极限”活动,聚焦中东欧初创企业与最新科技热点,组织创业大赛、专题研讨、经验分享、企业派对等活动,意向单位届时可自行参加。

波黑活动结束后,代表团将赴克罗地亚扎达尔大学交流座谈,大学将根据参团单位合作意愿组织相关学院和专业教授洽谈具有合作潜力的项目,拓展我省与克罗地亚的科技合作。

四、参会人员

省内电子信息、新能源、环境保护、先进制造等相关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园区、孵化器、风险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代表。

五、费用说明

1.展位费、展板设计与制作费以及展会统一聘请的翻译费等由我厅承担。

2.各参会人员的出国费、自行聘请的翻译费以及特殊展具的租赁费等由参会单位自理。

六、参会须知

1.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参加大会,推荐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参加展示及推广活动。参会单位须填写《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参会报名表》(附件2)、《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技术合作需求表》(附件3),并于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2、有意向参加成果展示活动的单位须填写《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项目展示需求表》(附件4),并提供参展项目的展板文字(中英文文字)与图片资料(展板文字不超过300字,图片大小不低于3M),上述资料于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3.报名参会的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请参照《公务人员因公护签材料须知》(附件5)准备材料,于8月31日前将材料原件递交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4.报名参会的企业人员请参照《企业人员因私护签材料须知》(附件6)准备材料,于9月17日前将材料原件递交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5.各参会单位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参会手续,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活动如期举行。

七、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韩田甜(报名签证咨询)、李杰(展示对接咨询)

电话:0571-87992081、8799762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日程表(草案)

附件:2.《 第三届中国 - 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参会报名表

附件:3.《 第三届中国 - 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技术合作需求表

附件:4.《 第三届中国 - 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项目展示需求表

附件:5.《 公务人员因公护签材料须知

附件:6.《 企业人员因私护签材料须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