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在杭召开浙江省督查反馈会

28.08.2015  18:00

        8月28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在杭州召开督查反馈会。督查组组长、水利部副部长蔡其华代表督查组就在浙督查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反馈。副省长黄旭明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刚汇报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华宣奎和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8月24日至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对我省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杭州、宁波、绍兴等3个市、5个县(市、区)进行了检查,实地抽查了宁波港公司等13家企业。       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浙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认为,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迅速、扎实深入、措施有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坚决有力,整改措施落实及时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针对本省企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安全监管举措,在利用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体系、加强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和本质安全等方面探索出了很多经验性做法,有效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企业自查自纠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偏低、基层基础和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仍然偏高等问题,督查组建议,一要充分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落实“红线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要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攻坚战”,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再组织一次全面、系统、严格、细致的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三要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四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紧紧盯住规划环节,严把安全准入关,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强化信息化建设。五要进一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应急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平台功能,狠抓应急预案管理,建立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响应体系,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黄旭明副省长表示,浙江坚决贯彻落实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主动出击,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隐患排查和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浙江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立足长远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全力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督查反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