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进入社会公示阶段

22.08.2018  22:30

历史建筑保护是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2017年12月,杭州被国家住建部列入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历史建筑,杭州按照《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近日,杭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录(草案)出炉,进入社会公示阶段。

杭州作为国家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分布数量多,地域广。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自2005年以来,落实市住保房管局为全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启动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十余年来,市住保房管局围绕“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坚持“找出来、保下来、用起来”,推进杭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走出了一条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城市更新发展协调并进的路子。为充实主城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库,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的原则,市住保房管局积极推进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论证工作,在日常征收地块拆迁核查中,仔细查漏补缺潜在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同时,发动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注意对有风貌、有故事老房子的关注和推荐。由此,先后发掘、抢救保护了江干区陈家大院、七堡百货大楼、上城区十三湾巷21号等老房子列入第七批历史建筑拟保名录。

据了解,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录(草案)中收录的历史建筑一共30处,建筑类型包括住宅、剧院、商场、粮仓、宗祠等,形态较为丰富。其中,最大的特点是拓展了历史建筑的保护类别,如名录中的“四眼古井”,是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颁布以来第一次出现的“”类构筑物;“七堡百货大楼”、“胜利剧院”是首次出现的“百货大楼”和“剧院”类商业建筑;“长河火车站建筑群”则是首次出现的“交通建筑”类工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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