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四川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泸州颁发

01.03.2015  21:07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为不动产权利人代表颁发了证书

  今(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全国首批、四川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泸州诞生。“首证”颁发受到了中央及地方二十多家媒体的关注,前来领取证件的申女士得知自己成为“第一人”时,一脸惊喜。

  3月1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来到泸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办证大厅,观摩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并听取了工作人员登记中心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窗口设立、工作流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数据关联整合、业务流程再造等情况介绍。

首位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申女士

  9点30分左右,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人申女士出现在了办证大厅。胡存智现场向她代表颁发了全国首批、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我在2月初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到领证总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现在手续简化,又快又好。”申女士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自己办理的是首套房不动产权证,购买的是位于泸州城西公园旁的一处面积为78平方米的房产。“老家是宜宾兴文的,来泸州差不多二十年了,一直住在单位30多平米的宿舍里,现在终于有自己的房子了。”申女士表示,不动产登记的办理让自己辛勤劳动积攒起来购买的不动产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同时办理程序的简化让老百姓更省心。

  四川新闻网记者看到,不动产权证书内详细记录了权利人土地使用权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证书首页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标识是为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便于下一次受理时能够快速查询出登记信息。据了解,今日共有6位市民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五位不动产权证书领取人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物权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立法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相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促使不动产登记行为更加规范,不动产交易更加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加保障。同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居民将可以在一个窗口办理所有手续。”一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称,方便群众办事是不动产登记的初衷之一。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未来或将实行“一站式”服务,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据悉,泸州市本级和泸县率先颁发新证后,泸州其余三区三县将加快不动产数据库的整合、业务人员培训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争取2015年内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丁念 记者 岳东)